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4-05-13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变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把“公正与效率”工...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4-05-13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变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把“公正与效率”工...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3-03-30
为进一步总结和发挥典型案例积极作用,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从其2022年审结的3468件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精选20件典型案例,现予发布。本次发布的案例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2-07-10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业绩宣传责任自担小专利赢得高赔偿——(2021)最高法知民终1066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在改判停止侵权的基础上,以侵权人对外宣称的经营业绩作为计算损害赔偿的依据,对专利权人主张的250万元赔偿数额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0-03-29
发明或实用新型具备新颖性是其能够获得专利权的必要条件。所谓“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前,发明或实用新型没有被现有技术公开或者记载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申请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公告的中国专利申请或专利文件(以下统称为对比文件)中。 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是在准确解读涉案发明...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0-03-07
一、制造侵权 情况一 被告在被诉侵权产品本身及其外包装、合格证、防伪标签、说明书等标注其企业名称、商标或者其他用以识别产品来源的标识的,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一般可认定被告制造了被诉侵权产品。 案例一 (2018)粤03民初3088号 裁判要旨 被诉侵权产品本身及外包装上标注了企...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10-15
作者 | 王超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引 言: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上海两地法院为代表的司法实务界通过发布相关司法政策和裁判具体案例的方式,率先确认了抵触申请可以类推适用现有技术抗辩的司法原则。从实用主义角度出发,现存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抵触申请抗辩的类推适用到底是否应...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31
【判决要点】 抵触申请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重复授权。因重复授权情形原则上仅会出现在相同的保护客体之间,因此,发明与实用新型之间可互为抵触申请,而外观设计则不会构成发明、实用新型的抵触申请,但可以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现有技术。 原告:中山市泰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由于抵触申请能够破坏对比专利设计的新颖性,故在被控侵权人以实施抵触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主张不构成侵权时,应该被允许,并可以参照现有设计抗辩的审查判断标准予以评判。 2、进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抵触申请判断,应当将被诉侵权设计方案与抵触申请公开的设计...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07
作者 | 杨宇宙 赢在IP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本文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研讨会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十佳优秀论文。 抵触申请参照现有技术抗辩(以下简称“抵触申请抗辩”)是近年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文件和判例逐渐发展起来的一...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9-07
来 源 | 知产力 作 者 | 杨存吉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序 言 抵触申请天生具有防止重复授权的功能,但其并非为此而生。抵触申请实际上是先申请原则在解决权利冲突方面的一个具体适用。申请人基于专利申请行为获得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基于专利公开行为得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