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代理人要遵守什么规则
商标代理人可以接受聘请,担任企业的知识产权顾问或根据协议担任企业的知识产权总代理人,利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有关商标的各种咨询服务。咨询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如何设计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管理商标、保护商标,如何培育驰名商标和利用商标开拓市场,如何利用商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以及一切与商标有关的咨询服务。
一名合格的商标代理人,应当以对其委托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自己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运用到其代理活动,即每一项商标权利请求中去。对于主管当局的每一项法律决定,如补正、修正、驳回、有条件的授权等,代理人都应该进行分析,看引用的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做出的决定是否合法。在向被代理人转达主管当局的这些法律行为时,应当附上代理人自己的意见、看法和主张供被代理人参考,同时还要附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供被代理人选择。对被代理人的要求或主张,也要加以分析,看其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被主管当局认可的可能性。因此作为代理人,在代理实践中,应当从正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出发,在其授权范围内,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依法实施代理行为,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服务。
二、成立商标代理组织的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3名以上商标代理人;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
(四)商标代理组织名称中应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与此类似的表明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
(五)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六)符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的总量和*要求;
(七)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