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行政部门保护商标,驰名商标如何保护?

  一、如何通过行政部门保护商标?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工商局也可以依职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个别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国商标网涉及商品进出口的,还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依法要求各级海关保护。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

  二、驰名商标如何保护?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现行《商标法》第13条按两个层次将其规定为:一是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二是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根据以上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前提必须是容易造成混淆或混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