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需要注册吗,驰名商标如何认定?

  看电视广告时,我们经常会听到“中国驰名商标”这个词语,作为电视前的观众,我们对驰名商标的理解只是表面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驰名商标呢,驰名商标如何认定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驰名商标需要注册吗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注册原则,即商标经注册享有专用权,但驰名商标可以不受此限。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6月1日施行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即包含了驰名的注册或未注册商标,因此,未注册商标如在中国相关商品或服务市场长期进行商业使用、在相关消费者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且他人的使用足以在相关公众中产生混淆误认而使其受到损害的的情况下,可以在商标争议或诉讼程序中请求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像注册商标那样的保护。

  二、如何认定是否属于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可以作为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依照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驳回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撤销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以上就是我们驰名商标注册,驰名商标如何认定方面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驰名商标一般属于历经时间久远,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也比较高,因此,驰名商标认定成为一个涉及面广、较为复杂的问题。所以,我们建议您向专业的专利律师咨询,以防损失的发生以及专利纠纷的出现。律师的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可以为您提供更实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