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就一般的商标权而言,因立足于防止混淆,其受保护的商品范围仅仅是关联商品,强调了当事人间的竞争关系。驰名商标的跨商品类别保护,则是突破了当事人间的竞争关系,而更加明显地以财产权为保护基础,也即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是商标权财产化的重要表现。

  但驰名的注册商标之间的驰名程度必然是高低不同的,不要求等同划一,因而其受保护的商品宽度或者范围也必然不一致。对于驰名度极高的商标,可以进行较宽范围的保护,而达到众所周知程度的驰名商标,甚至可以进行全类别反淡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