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商标申请人申请书,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书下载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申请人不填写英文。

  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共有商标变更申请由代表人提出,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7.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申请事项。

  8.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的附页上盖章(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收费标准:每份商标变更申请费500元整。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附页)

  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

  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