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权被侵犯该怎么办

  一、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权被侵犯该怎么办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

  1、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一般侵权案件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侵权人所在地,是指侵权人住所、居所所在地或侵权人单位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指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所在地。

  2、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商标侵权的地域管辖,我国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而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