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如何获得,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诉讼管辖

  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那商标专用权该如何取得呢?商标侵权行为经常发生,如果诉讼解决,那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诉讼管辖该怎样确定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商标专用权如何获得

  在我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唯一途径是进行商标注册。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同时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这说明我国在商标的确权方面实行的是注册原则而不是使用原则。商标仅使用而不注册不会当然产生权利,这要求商标使用人要有很强的商标意识,为尽早获得商标专用权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商标权的取得上有两种不同的确权原则,一是注册产生权利原则;一是使用产生权利原则,简称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诉讼管辖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以上就是对商标专用权如何获得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诉讼管辖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现实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很多,权利人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救济,比如说仲裁,比如说诉讼。但是不管何种,都需要权利人调查取证,确定损害。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他们在商标侵权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