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界的甲乙丙丁,如何划分?
对于专利律师或代理人,智商和情商哪个更重要?
“技术变专利、专利变现金”的目标如何实现?
PatSnap智慧芽学院和李银惠律师围绕着知识产权行业的多个角色定位,讨论了专利代理人如何从专业做到顶级以及如何让企业更好的运营知识产权资产等话题。李律师站在乙方的角度,详细阐述了他的思考和见解,语言风趣幽默,表达通俗易懂。十分适合自身职业发展有困惑的业内人士观看。
问:我是先看到大家在朋友圈转您在五月份写过一个《知识产权界的甲乙丙丁》。非常巧后来七月底出了《职业大典》,和您当时写的《甲乙丙丁》很像:分为审查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还有分析人员。请问您当时怎么想到写这样一篇文章,当时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李银惠老师:其实,这个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我最开始进行分类的时候,因为经常见各种客户各种人,所以联系人很多,手机联系人里可能有个几千个。要对这些人管理,怎么对他们分类?不能一股脑排,至少按首字母或职业来排。后来我想到,用职业:在专利产业链上的分布来排。一开始排的非常细,专业代理人、律师、审查员然后企业内,分了好多。后来觉得分这么多把自己搞得很累,又想了一下,还是按照产业链分布最好,就变成了一个。第一级甲方是真正用到的专利,第二级就是对甲方进行服务的,第三就是丙、丁,相关联的。这样分类一下就非常简洁,所以就这么搞了这个。
写这篇文章最关键还是因为,我自己工作的内容,太偏重于一个方面,范围不是很广。其他人做着和我完全不一样的工作,比如在企业里的人,他做的工作性质非常综合。从前到后,技术的研发到维权、许可都要做,特别杂。乙方律师或者代理人非常专注,在某方面做得很深很深,但其他工作基本不会太涉及。丙方和丁方这种关联者,政府官员和学者做一些理论上的东西,做一些实际审查事务。它其实和甲方乙方都有截然不同的工作性质。
这样分起来的话,就会对行业分布有个更深刻的理解。我觉得自己在专业代理人的方向做的太久了,发现我怎么有这么多东西还是不懂,做的越久越觉得不懂。发现这是由工作性质决定的,如果你做一个行业里有很好的发展方向,或者知道自己发展未来的话,会关注其他人在做什么东西,我写这篇文章对行业内的人将来会做的事情,对自己有一个更准确的定位,也相当于对企业,对业界做贡献的感觉。
问:而且非常巧,我们《职业大典》分类也出来了!
李银惠老师:这个,我事先还真不知道。基本上对文章的反馈还是比较好的,对分类是没什么太多的意见。部分人对知名人物有一些意见,比如有人说为什么没有把他列进去,或者有人说有些列进去的人他觉得水平不高。又说:我认识水平更高的人你也没有写。
我的接触面不可能把我行业所有人写进去。所以,也实在没有办法,我只能是挑些有代表 而且大部分我认识的,大部分见过面、聊过的,我才会写。因为我知道很多特别厉害的牛人,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我就算知道但是不熟,也就没写。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但至于分类的话,我觉得基本还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没有太多的争议,就觉得是让我们对职业的前景,定位更加的清晰了。
问:下面一个问题,因为您是一个比较喜欢总结、反思的人。也看您之前写过一些文章,介绍您小时候算是一个学霸型的一直学习比较好,本科在西安交大,研究生到了中科院,回到现在的工作。您在做这个专利律师也是专利代理人,您认为就是成为一个比较好的律师 或代理人,是情商更重要呢?还是智商?
李银惠老师:绝对不是厚此薄彼、非此即彼,都需要是必然的。至于哪个更重要呢?如果做到一个中级,就是一个专业人士,智商也许会更重要一些。如果要做到行业顶级的话,那可能情商更重要一些。因为行业里,有些大的案子或者重要的事情,可能不是因为你专业度高,才会有人去委托你。而是因为你名气够大比较会沟通,能够获得这个案源才会有人帮你做。
而且实际上案件的结果,比如诉讼的结果,有时候不单纯是技术上的问题、法律的问题。可能会很多综合方面的因素,也许这种更大的案子情商可能会更重要一些。所以,我的结论是,做到专业智商就够了。但是你要做的顶级的话,也许情商更重要一些。
确实,我文章也有点这个意思,我文章也有强调,我写的是:“你就算是再厉害,但如果外界不知道你的话你也高明不到哪里去。”很大程度上,你的水平体现在和外界的沟通。而且很多特别专业的知识,尤其,那种不传之。就是书中永远也不会有的,一定是你和别人聊得时候才会告诉你。
所以我也有想法,写一些行业里大家一般不知道的这些东西。但说起来都有点很违背道德,而且又违背一般人的心理常规,但在现实实务中经常会用到的一些手段。比如,关于“专利回炉”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假装提起无效但实际上又不会让自己的专利无效。让自己的专利权更稳定,这个是会跟无效的法律有些相关,跟专利稳定性有关系。但至于这个操作的道理和技巧是微妙的东西,但这个东西确实挺有用的。
如果一般人就觉得专利无效就无效,有效就有效,那就错了。实际专利的有效和无效是一个很微妙的东西,虽然说结果一定是要么有效,要么无效。但是中间那个度,是很难掌握的。就比如说,小i苹果机器人,那是一个我个人很有意见的一个案子。你时审已经维持有效了,复审维持有效了,一中院维持有效了,到高院被驳回来了。那么你觉得高院的水平就那么高吗?这里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觉得很值得商榷,因为他专利的是否有效,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东西。
但只是因为高院他有这个法律的,这个权限。权限在那里 当然我们得认,但是为什么会产生这个现象?我觉得是非常值得商榷的,所以说像这个“专业回炉”理论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东西。这个现在已经有法学界的人士有在研究。是不是来源于大家的实践。
因为这个事情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我可以相信说,全中国任何一个法律教授,他实际上都不会去真的懂专利无效诉讼。因为这不是他的专业。这个知识,来龙去脉背后的道理他会很清楚。但是一个专利具体无效还是不无效,他是一个技术跟法律的结合。而且是跟实务的经验有关系,所以当理论上的东西和实际操作是会差很多的。
所以,我预计法学专家根本就不会研究这个事。而且实际上大部分专利代理人也根本不懂这个事。可能也很少会有人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应该是他的一个起因是来源于企业的需要,然后我们律师来帮他想办法。
问:听说您的一个目标是把技术变专利把专利变现金两条主线的一个工作目标。我想问一下您现在还是这样的一个目标吗?
李银惠老师:其实想在还是一个目标,因为专利这个行业你要是按照各种工作内容或者专利产业链分类的话。其实也就那么几种分类,工作内容的话就是专利分析,还有专利的代理业,还有些诉讼的纠纷无效,还有运营。工作内容大概就是这些,但是如果你从产业链上下来分,可以从专利授权这个节点,来分成上下两个截然不同的部分。把技术转化成一个专利或者授权。这是一部分工作,然后授权之后怎么用这个专利对企业带来更进一步的价值呢?这是另外一部分工作。
对于专利代理和律师,基本是专利代理干前面的活,律师干的是后面的活。但还有一点,对于大部分专利代理和律师来说就做到这个就为止了。也就是说打了个官司有专利授权就完事了。但实际上专利授权之后除了这个诉讼纠纷以外,还有挺多一部分人,是拿到专利权之后,把这个专利变成对企业有利的现金。有一些人是做这样的工作的,中国现在是比较少。但是一些为欧美的发达国家的外企,在中国是有这样的职位的设立。
比如说,我在我在甲方里面大部分都写的是那个,华为、中兴这几个。但实际上他们都做的比较少,为什么?因为,不是认为他们水平不高,而是因为他们企业在行业内所处的地位是远远不够的。即便是华为这样一个企业,他在专利上还是亏损的一个状态,没有从专利赚到什么钱。但是在欧美那些发达国家,因为他在产业链上,本来就占据上游。在技术上,就是引领这个产业。所以,他这些企业依靠专利本身就是能够赚到钱的。所以他会设立专门的专利的岗位,他的目的就是把专利当成一种商品。把这个商品卖出去,然后他收钱所以这个时候,专利就是一种能够变成现金的行业了。
最近比较火的朱连鹏这是我们行业最大的一个,他提出的概念名字叫专利运营。感觉就是把知产权当做一种独立的商品进行销售,然后在这个销售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总结出来各种要点。
这种思路就是一种专利运营的思路。从12年到现在又三年过去了,我的思路就会有一些变化,但基本思路没有变。重要的变化是因为我其实越来越发现,技术跟专利没问题。但是,专利变成现金是基本不太可能,就是专利能够变成现金的概率太低。不是不可能 ,是概率太低,而且能够变成现金的原因并不是专利代理人和律师工作的问题。无论专利代理人和律师,无论水平有多么的高,也不能够保证这个专利技术能变成现金。他实际上是由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和行业地位决定的,而不是由专利代理人、律师水平决定的。所以这个事情不是我能参与的事情。所以技术变现金,专利变现金这个活,预计不是我的活。
所以,我能做的实际上你要考虑到专利对到底对企业有什么价值。不是说如果专利变不成现金,就没有用了。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讲专利的投入大部分都是亏钱的,很少有企业依靠专利赚钱的。但是专利能够为企业在市场上获得销售的能力,有很重要的保障作用。从这个角度说专利是对企业的市场竞争的一个保障的商业工具,以这个角度去分析开展一些运营,这才是一个比较走得通的路。不是说直接把专利变成钱,而是通过增加产品市场份额。
所以,做专利一开始就要瞄着这个目的去,如果专利达不到这个作用,早晚会被企业淘汰的。现在为什么大家都不重视专利,就是因为专利对于企业不一定有多大用。有也好,没有也没什么不好。
怎么样能让企业意识到,更加充分的认识到专利发挥的作用,用怎样的操作使它能发挥作用,这会是最大的主题。这个对于大部分已经很强大的企业,一般是不需要考虑,因为它本身就有资历很深的代理人和律师,它有内部的这种知识产权人员,已经水平非常强大了。但那些企业就算再强,它在中国所有公司里的比例,0.001%可能都不到 非常少。中国有多少家企业呢?广州佛山加在一起可能就有100万家企业,那全国得多少啊,几千万家企业应该是有的。中等规模以下的企业可能也得有几百万家吧。这些企业里面大部分还是不太懂专利,而且不太意识到专利对他有什么用。
我现在之所以写这么多文章,之后也打算做一些关于视频专利的文章我的目的是:让真正用专利的这些人,能对专利有更深刻的认识,其实专利代理人挺多。我觉得我没必要给专利代理人讲,因为他在自己的工作中遇到什么学什么,他自己会学旁边人也会教他。
但是对于企业这些真正要用到专利的人,他是不太知道专利该怎么去操作的。现在我越来越倾向写文章写东西都尽可能的普遍化、科普化,要简单易懂明了。不要讲那些大道理,各种理论什么的。讲的一切必须是企业可以拿来用之有效的东西。否则讲那么多,我又不是要评教授、导师,写那么多优秀的论文干什么。我就写些大家看得懂的 实际有效的东西,这才是最有益的东西。专利最终的用户是企业,而不是产品代理人和律师。对企业才是有用的,我现在想:“技术变专利,专利变现金”还是这个思路。只是稍微有点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