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4—我国将建国家科技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四中全会决定、知识产权法院挂牌、管辖司法解释……近日,我国有关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方面的政策密集落地。

  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知识产权再次成为了一个关键词。会议明确了今后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四个方向,其中,针对降低知识产权转化风险方面,会议提出我国要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业内表示,这将有助于我国因评估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知识产权转化率低的问题被更有效的解决。

  虽然”知识产权”近年来已经成为社会热词,频繁见诸报端,但人们听闻有关知识产权的消息大多还是知识产权又被侵权、维权多么艰难等案例,”即使知识产权保护近几年越发被相关部门重视,但转化难、转化风险大等问题依然难得到有效解决”.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院院长来小鹏坦言,虽然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利申请、授权量等都是世界第一,但转化率其实并不高。在此情况下,刚刚结束的四中全会将知识产权的保护及运用再次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我国要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可见,我国已经意识到,对于知识产权来说,只有提高转化、运用率才能去谈保护与维权。”来小鹏表示。

  在来小鹏看来,知识产权转化率不高除了研究与转化脱节、转化信息不透明造成持有成果和想运用成果的双方信息不对称外,知识产权的风险无法规避、相应评估机制不健全、无法帮助投资人更好地消化风险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知识产权的风险是无形的,受市场影响较大,尤其是科技含量越高的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需要的投入就越高,风险也就越大。”来小鹏表示,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机制不完善导致很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无法快速推进,大量知识产权无法得到运用。

  因此,会议提出我国要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等内容,在来小鹏看来,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运用过程中更尊重市场的一个表现,他建议,今后我国应尽快在知识产权评估的制度、标准和评价指标等方面尽快出台规范化的政策,令评估结果更具权威性、真实性,提高可信度,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真正落地。

  作者:蒋梦惟

  来自:优智博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