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海三中院如何力推互联网环境下的诉讼审判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更好地适应跨地区案件特点,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同时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沪首创诉讼案卷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系统。该系统从今年9月1日起实行至10月16日,共处理在审案件诉讼案卷即时扫描、网上实时查阅250件案卷,为当事人、律师以及法官带来诸多便利。

  据悉,自上海三中院推行网上实时查阅制度以来,当事人只需向承办法官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经法官同意后即可在该院电子阅卷室内,持法院授权的IC卡进行案件查询并打印卷宗材料。律师则通过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向承办法官提出查阅申请,经法官审核回复后即可根据动态口令进行登录查阅,其通过平台下载打印的材料覆盖有表明其为复制件的水印和加注的上海法院电子档案证明专用章,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证明效力。

  同时,上海三中院实行诉讼案卷即时扫描制度,把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分阶段形成电子化材料,合议庭成员可通过网上系统在各自电脑屏幕上同时查看所有案卷材料,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解决了以往“合而不议”的问题,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奠定基础。

  另外,诉讼案卷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系统也为保障法官独立办案提供了一道“电子屏障”——目前在上海三中院,只有承办法官才能接触纸质案卷,其他法官如需了解案情必须通过身份认证登录系统查阅电子案卷,系统记载了所有查阅人申请、审批和查阅的记录,此举有效预防了法院内部或外部人员对案件审理的不当干预和过问。

  “实行诉讼案卷即时扫描、实时查阅是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审判管理、审判方式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互联网+诉讼’的重要内容,也是主动顺应跨行政区划法院特殊案件审理要求的有益探索。”上海三中院院长吴偕林告诉记者。(记者 严剑漪 通讯员 陈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