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如何申请商标驳回复审?

  一、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认为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驳回。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二、如何申请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是一种行政行为,其行为准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查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由于商标审查主观性较强,审查标准的把握是很难统一的。因此,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不要轻易放弃,而应认真研究驳回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应及时申请复审。

  复审请求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该委员会是根据《商标法》规定设立的,是与商标局平行的机构。除了负责驳回复审外,商标评审委员会还受理:

  ①对商标局驳回其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的决定提出的复审;

  ②对商标局做出的异议裁定提出的复审;

  ③对商标局撤销其商标注册的决定提出的复审;

  ④对商标局撤销其注册不当商标的决定提出的复审;

  ⑤对在先商标权利人提出的注册商标争议的评审;

  ⑥对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的评审等。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有关案件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