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APP提供电子教材 引发著作权侵权诉讼

  看手机学英语引发侵权诉讼

  日前,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进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

  原告诉称,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师大出版社)系《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小学三年级起始版)》教材系列作品(以下简称北师大版教材)的著作权人,依法对北师大版教材系列作品享有文字、图形、电子音像的著作权。经公证,原告发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的产品“红米note”中的应用程序“小米商店”存储有上海进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手机APP产品“纳米盒”,该产品将教材制作成电子数据文件,普通用户使用小米公司的产品安装“纳米盒”APP应用程序后,即可将侵权数据文件下载至手机中保存并播放,电子数据文件播放时手机显示屏可以显示相应的诉争作品的文字、图形内容以及声音。原告认为,此行为构成侵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

  原告北师大出版社另就语文教材的侵权问题立案。河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亦提起了类似的诉讼,法庭公开合并审理了上述案件,二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未持异议。

  小米公司辩称,小米公司是网络技术的提供方,小米公司本身对版权方面没有能力实施监控,且小米公司在收到起诉书后已经将涉案作品删除,故小米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上海进馨公司对公证事实无异议,上海进馨公司认为其能够辅助原告方教材的推广,且是免费提供的。

  原告当庭认可二被告已在手机系统中删除了涉案作品。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愿协商解决纠纷。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