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制度是指什么,申请商标异议有哪些条件?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什么?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的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申请商标异议有哪些条件?

  1、有明确的被异议商标。

  2、有具体的异议请求、理由和事实。

  3、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期为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4、属于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