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流程是怎样的,商标异议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商标异议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具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注册的意见。那么,商标异议流程是怎样的?商标异议申请的文件都有哪些?本文将一一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商标异议的流程是怎样的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商标异议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应提交的文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以上就是有关商标异议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商标异议申请应提交的文件的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所以,建议您咨询有关的律师,以确保您的异议申请确实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