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商标异议申请书的要求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部分:被异议商标和被异议人的内容。包括被异议商标、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日期和刊登该被异议商标的《商标公告》期号(要填写总期号);被异议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如被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被异议商标申请事宜,还应当载名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第二部分:异议人的有关信息。包括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和传真);如果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异议申请事宜,还应当载明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第三部分: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异议申请书中这部分内容可能比较多,在异议申请书的首页加上这部分,主要是提示异议申请人在提出异议时应该填写的内容。

  第四部分:异议人签字,异议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异议人的章戳;异议人如果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异议申请事宜,还应加盖该代理组织章戳。

  第五部分:商标异议费(异议书中不显示)。

  二、商标异议申请书的要求是什么?

  商标异议申请书的要求是:

  (1)商标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填写准确,尤其是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号、类别和《商标公告》期号应与《商标公告》中的内容一致。总之这一部分应按照初步审定公告上被异议商标的内容填写,否则容易导致商标异议申请的延误。

  (2)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部分的填写,异议人可以在异议申请书的首页中简述其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按申请书下方备注1的要求:商标异议书应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且应在异议期限内提交。该内容不受本文件式样的限制,可另纸附后。

  (3)商标异议申请书必须提交原件,如果提交复印件,异议人必重新签字或重新盖其章戳;如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异议申请事宜,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4)异议人如果直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其必须提供具体、有效的通讯地址,便于商标局将有关文件、材料及时、准确地送达异议人。

  (5)异议申请人的签字与章戳须与异议人的名称完全相同。

  (6)异议人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书的书式最好采用商标局于2006年7月1日在互联网中的中国商标网中发布的《商标异议申请书》的格式样本;如果异议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书而无法采用上述文件格式,其申请书中必须包括被异议商标、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日期和刊登被异议商标的《商标公告》期号,以及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7)一份商标异议申请书只能针对一个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8)一件商标异议申请中所有的文件要一式两份。可以注明正本和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