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如何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标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而向商评委提出的复审请求。那么,商标驳回复审如何申请呢?同时申请人还必须清楚知道商标驳回复审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商标驳回复审如何申请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二、商标驳回复审注意事项是什么

  1、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

  2、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驳回复审以及商标驳回复审注意事项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注册可能遇到的一个程序,即在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对驳回的决定不服而提起的一个救济程序。驳回复审申请书的撰写是非常专业和重要的,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商标律师,律师可以鞭辟入里的提出问题所在,而为您很好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