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限,商标异议答辩如何办理?

  商标答辩人准备答辩时,任何一个小失误都可能导致很严重的损失。为了赢得答辩,答辩人一定要清楚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限是多长,商标异议答辩办理程序,因为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一、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限

  《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最后一天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一天。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虽然法律设有此但书规定,当事人应当尽地在异议期限内寄异议答辩并保证邮戳清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被异议人的答辩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且邮戳日不清,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答辩日。如果该实际收到日超过法定异议期限,有可能导致已做出裁决,则必然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商标局的异议审查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无论被异议人未答辩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商标局都将依法进行裁定。

  二、商标异议答辩如何办理

  1、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件后,一般要经过必要的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商标异议书及有关材料在被异议商标异议期满的一个月后,将商标异议书的副本转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答辩。被异议人是否答辩由自己决定。

  2、商标局收到被异议人答辩,将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依法进行裁定,期满仍未答辩的,商标局按未答辩依法进行裁定,裁定结果形成正式公文送达当事人。

  3、如果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

  以上就是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限规定,商标异议答辩的办理程序,希望能帮您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您在准备商标异议答辩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咨询专业律师。商标法规对商标异议程序的规定很严格,专业律师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