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计算机等数字化设备的现场勘查与电子证据保全 若干问题的解答(三):查找证据

  由于涉及侵权的电子证据较为隐蔽,现场勘查时,应注意检查所有可能与案件相关的证物和设备,查找证据,以便下一步保全证据。

  一、现场勘查时,为查找证据,应注意检查哪些证物或设备?

  现场勘查时,首先,应检查与目标计算机互联的系统,确定证据可能存在的计算机范围,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证据被毁或证据流失;其次,应检查可能存储有数字化证据的设备,包括计算机和其他可存储设备;再次,应检查和计算机一并工作的外部设备,还有其他可能带有侵权信息证据的证物。

  二、怎样检查与目标计算机互联的系统?

  现场勘查时要注意查看网络、电缆、电源等线路的连接走向,查看是否有通过这些线路连接到房屋中隐蔽角落或者相邻房间。

  现场勘查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无线局域网或其它无线网络连接方式,如果有,则应当了解这些无线连接方式可能覆盖的范围以及可能通过无线网络接人该目标网络的主机情况和人员情况。必要情况下要检查可能通过无线局域网络接入到该目标网络的主机。

  现场勘查时要注意检查系统是否通过调制解调器提供拨入服务,如果是,则应当向被调查人员了解该拨入服务器向哪些客户提供拨入服务以及拨入到该系统的电话号码。

  三、应检查哪些数字信息存储设备?

  应当检查所有可能存储有数字信息证据的设备,一般包括计算机、PDA、移动存储媒介(包括优盘、活动硬盘、zIP盘、软盘、光盘、存储卡,如sD卡、cF卡、记忆棒等)、移动电话、备份磁带、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数码录音笔、智能卡、磁卡、u盾、手机卡等。

  四、应检查哪些外部设备?

  如果发现现场存在特殊的存储媒介(如特殊的存储卡),要注意检查该存储媒介的读写设备。如果发现存储媒介的读写设备(比如存储卡或智能卡读写器、数字录音设备等),要注意检查与该读写设备相关的存储设备。

  如果存在针打打印机,并且打印信息与被指控侵权行为有关,需检查打印机使用的色带(包括废弃的色带和当前使用的色带)。

  如果发现现场存在调查人员无法识别的设备,需检查与该设备相关的说明书、软件、配套硬件(如电源等)和配套光盘。

  如果发现计算机上运行专用软件,需检查与该软件相关的说明书、软件狗、配套光盘、配套硬件等外部设备。

  五、还需要查找哪些相关物证设备?

  调查中要注意检查被调查人使用的笔记本、纸张等记录信息,被调查人可能会将帐号、口令、联系人信息等与案件相关的信息记录在这些地方。

  现场勘查时要向系统管理人员咨询各个存储媒介是否有相应的备份系统。要向系统管理人员咨询在被控侵权行为发生时到调查人员到达现场过程中是否更新过系统中的硬件(比如更换硬盘),要注意追查原有硬件设备的去向。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