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牛旅游网与同程旅游网同为在线旅游的知名运营商,却“战火”不断。双方先后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对方告上法院。9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
在昨天的庭审中,途牛诉称,同程和途牛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同程旅游网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账号、手机APP等渠道,以及地铁、小区等广告宣传语当中大肆使用带有“屠牛”词语和漫画的宣传文案,属于商业诋毁和虚假宣传,请求法院判处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侵权损失200万元。
同程辩称,“屠牛”没有任何诋毁的意思,“牛”字并不是途牛专有词,它只是一种语气叹词,同程广告中所出现的“牛”主要是面向不特定大多数人所用的一种语气词,不存在贬损的意思。并且,目前途牛网已申请注册“屠牛”“爆牛”商标,并在百度设置了关键词,如果是贬义词,途牛网不会去注册这些商标。
途牛的代理律师解释称,途牛申请“屠牛”“爆牛”商标注册,只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而同城网在广告中所指的“屠牛”是在有意针对途牛网。如文案中出现的“成天就知道搞相亲!忘了自己的本分!”,意在含沙射影讽刺途牛冠名相亲节目《非诚勿扰》。
庭审中,由于双方都当庭补充了新证据,法院遂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
此前,同程也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起诉途牛不正当竞争。同程网在起诉书中称,途牛要求供应商“站队”,途牛在宣传中大肆使用侮辱贬损同程的词语,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诋毁,请求法院判令其赔付损失199万元。
据媒体报道,去年年底途牛网要求旅游供应商抬高对同程网的供货价,甚至要求供应商在两者之间二选一。随后,同程网公开战书并在去年“双十二”营销中,推出多款“爆牛款”出境游产品。而途牛方面则回应称:“为避免休闲旅游被同程带入恶性竞争,强烈建议合作伙伴不与同程合作。”
目前,两案均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