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三地知识产权法院运行情况

  吴偕林: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关工作情况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有关情况。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吴偕林介绍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有关情况。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2月28日,2015年1月1日正式运行。8个月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直接关心指导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按照当好先行者、排头兵的要求,紧紧抓住基础性、全局性、紧迫性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专业化、国际化、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发展定位,边建设边探索边总结,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为主要抓手,科学谋划,积极作为,全面推进法院建设、审判、改革等各项工作。下面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中央和上海市委的决定,以及编制部门的批复意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实行“审判独立、行政(党务)合署”的模式运行,即上海知产法院审判业务依法保持独立,其他工作与三中院合署。目前设立两个审判庭,即知产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下一步还将成立技术调查室,其它立案、执行及综合管理事项均由三中院承担,体现了机构精简、高效、扁平化的特点。

  上海知产法院目前在编人员27名,院长、副院长各1名,两个审判庭各设1名庭长(不设副庭长),组建时已经从全市择优选任了首批10名知识产权法官。法官平均年龄43.6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平均年限8.4年,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3名,硕士10名,有2名法官系全国级审判业务专家,体现了法官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特点。

  二、工作成效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主动服务科创中心建设

  一是着眼大局,完善服务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研究出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简称“26条意见”)。立足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分别就更新司法理念、确立裁判规则、破解保护难题以及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与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机制,同时在园区挂牌成立“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工作室”。

  二是依法履职,严格公正司法。8个月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52件,其中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件,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案件1件,申请诉前保全案件12件,民事一审案件598件,民事二审案件440件。

  从涉及的案由看,涉专利权案件320件;涉著作权案件571件,其中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276件;涉商标权案件71件,其中涉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案件1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4件,其中涉技术秘密案件6件;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案件54件。

  从裁判结果看,依法公正审理了英国勃贝雷有限公司、意大利古乔古希股份公司、法国拉法基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等涉跨国企业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调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撤率为49.62%。

  (二)全面落实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机制改革

  一是专业化审判格局初步形成。按照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的审理特点对两个审判庭按照案件类型进行专业分工,统一审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为培养专业化法官和统一裁判打下基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智库建设。先后聘任首批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和特邀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专家陪审员库,并制定《特邀咨询专家使用办法》,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和理论保障。

  二是合署办公模式顺利推进。积极探索形成与三中院合署办公体制下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两院审判委员会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讨论两院之间的工作衔接或者审判管理重大事项。制定《知识产权案件立审执工作衔接规定(试行)》,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立案、执行工作的平稳有序,取得了较好实践效果。

  三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初见成效。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明确院、庭长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范围、数量等,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8个月来,院、庭长参与办案占全部案件数的21.2%。落实合议庭负责制,制定审判委员会、法官联席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已结案件均没有提交审委会讨论,全部由合议庭独立作出裁判。落实法官助理职责,强化审判辅助职能作用发挥,进一步解放主审法官、提升审判效率,并为培养法官储备人才打下基础。

  四是创新庭审程序,提升庭审效率。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有多个争议焦点的复杂情况,打破固有的全案按照法庭调查和辩论两个阶段进行的程序,以每一个争议焦点的审理为一个环节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使当事人陈述事实与辩论观点一气呵成,突出每个争议焦点审理的完整性,增强庭审的针对性,有效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审判效率。

  五是强化分类管理功能。针对上海知产法院已经具备人员分类管理条件的特点,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审判管理系统,强化法官、法官助理等人员分类管理考核。

  (三)全面加强审判功能延伸,不断提升上海知产法院影响力

  一是强化司法公开。法院成立时即同步开通中英文版互联网站和官方微博,7月份又开通了公共微信平台。上海知产法院第一案等多起案件的庭审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电视进行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开展“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2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新闻宣传工作全方位、全媒体推进,积极回应了社会公众对上海知产法院司法公开的需求。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交流。成立以来,先后有10多批国内和国际相关领域人员来上海知产法院开展交流。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上海代表处、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北京代表处官员、英国驻华大使馆高级知产官员、欧盟贸易总司知识产权官员、英国知识产权企业法院首席法官以及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的法官等,均在交流中对上海知产法院成立以来的工作和改革探索表示赞赏。

  三是启动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与同济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对上海知产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进行评估。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准确认识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的现状,掌握影响或者制约司法公信力的具体因素,制定针对性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举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上海知产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要求,积极落实上海知产法院三年发展规划,在“专”字上做文章、下功夫,抓好“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26条意见”的落实,不断增强创新思维、前瞻意识、国际视野,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进一步深化专业化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完善专业化审判格局。根据涉自贸区案件发展趋势和特点,探索成立涉自贸区案件专项合议庭;并根据专利、计算机软件等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案件类型特点,探索与之相适应的专项合议庭运行机制。

  二是完善“四位一体”的技术调查认定体系。完善由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组成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明确技术鉴定人员、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专家陪审员等参与技术事实查明的专业匹配、角色定位和方式路径,着力破解知产案件技术事实认定难题,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客观、准确和高效,促进知产审判专业化、民主化。

  三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充分利用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引领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规则的制定,发挥好基地的研讨、交流、辐射作用,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力争成为亚太地区最受青睐的知识产权案件诉讼首选地之一。

  (二)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服务科创中心建设工作举措

  一是完善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着眼破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技术事实认定难等问题,着力在审判工作中准确把握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技术秘密等不同类型的司法保护原则和司法裁量标准,形成各类案件审判指引;通过运用证据规则,引导权利人选择依据损失确定损害赔偿的方式,最大限度呈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严厉惩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更好保护创新。

  二是完善知产审判诉讼便利和司法服务延伸机制。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思维,进一步打破时间、地域对案件审理的限制,构建在线审判平台,打造网络法院、智能法院、移动法院。落实与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的合作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园区法官工作机制,发挥好“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工作室”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在园区的有效预防和就地解决。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志愿者服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司法建议工作机制等。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委托调解、专家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健全诉讼与调解、仲裁等非诉解决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规范。探索建立对知识产权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机制。

  (三)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

  一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网站公开功能,建好用好微信、APP等公开平台,推动庭审直播常态化,打造透明法院。

  二是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进一步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旁听庭审制度;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制度,主动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大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力度。

  三是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一支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特邀监督员队伍,发挥其连接社会公众和法院的桥梁纽带作用、信息传递作用和监督反馈作用,共同为上海知产法院的健康发展护航。

  (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管理队伍。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和《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研究细化抗干扰措施,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廉洁公正的知识产权法院队伍。

  二是加强专业化、国际化培养。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抓紧建立技术调查官队伍,坚持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国际化人才培养方向,进一步完善培养途径和方法,加大与专业机构的人员交流力度,切实提升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能力素养,更好适应知产审判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

  谢谢大家。

  吴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关工作情况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有关情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吴振介绍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有关情况。

  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去年12月16日挂牌成立,12月21日正式受理案件。作为新成立的法院,我们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形势,把2015年确定为“改革先行先试起步年”,主动思考,自我加压,开拓进取。广州知产法院肩负着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的重要任务,包括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各项改革措施均已严格按照司法改革要求,稳步向前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9月7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79件(其中一审案件1935件、二审案件1344件、涉外案件98件、涉港澳台案件18件),审结1472件。

  广州知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收案数量持续平稳增长,且专利权纠纷案件居多。除2-3月份由于春节假期收案有所回落外,4-8月份广州知产法院平均月收案量超过400件,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从案件类型看,新收案件中以专利权纠纷案件居多,占一审案件数量的90%以上,占总收案数量的55%以上。

  2.结案数总体呈上升趋势,审判质效较高。由于广州知产法院自挂牌成立至3月份,各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又逢春节假期及受办案周期影响,故前三个月结案较少。自4月份起,广州知产法院结案数呈迅猛上升态势,截至8月20日共审结1403件案件,其中一审案件542件,二审案件861件,共调撤一、二审案件512件,调撤率为36.49%。而且从审结案件分析,全部案件都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其中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2.05%,高于全省平均值74.71%;二审生效案件发改率为3.02%,基本与全省平均值3.37%持平。

  3. 申请保全、诉讼禁令、调查取证等救济措施比例较高,增加了办案压力。今年1-8月,广州知产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1842件,但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调查取证、诉讼禁令等司法救济措施超过400案次,而除深圳市外,广州知产法院一审案件管辖范围覆盖广东省内所有地市,这导致我院干警需奔赴全省各地完成各种保全、调查,花费了办案团队的大量精力。

  审判方面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司法事务集约化管理。增加送达与保全人手,统筹安排相关工作;与各地知识产权局、海关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对接,开辟专门通道及时输送证据。二是适时调整审判队伍配置。及时招录、培训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提供优质审判辅助工作;加强法庭建设并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缓解因缺少法庭导致的案件排期开庭难和缺少人员导致的合议庭组成难。三是拓宽外部支持力量,推行实习法官助理制度。5月11日,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合作,由各高校推荐法学硕士以上研究生到广州知产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且实习期不少于半年,这一方面对高校法学实践教育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使学生在校期间具备工作经验,实现能力提升,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办案力量不足。目前,由各高校推荐的10名优秀研究生在广州知产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已两个多月,效果良好。四是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加快审判进程。强化审限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监督机制;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及生效案件退卷,推进案件正常审理与及时归档;规范系列案的立案标准,完善系列案的立案受理工作。五是发扬奉献精神,院领导带头加班清案。考虑到广州知产法院主审法官遴选条件严格、程序严谨,短期内增加办案法官的可能性较小,从6月份起,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并号召全体干警适时加班清案,结案数明显提升,仅6月一个月结案数就增长138%,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件的积压。

  (二)开展司法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1.严格落实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广州知产法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0名,其中主审法官30名(包括院长1名、副院长2名),审判辅助人员55名,司法行政人员15名。为了严格落实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我们先后制定《司法行政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实施细则》、《岗位职责规范(业务类)》等多个文件,规范了每类人员的等级、待遇和晋升空间,使每类人员的管理有据可循。在首批调转11名法官助理的基础上,已于6月11日面向全省法院公开选调了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技术调查室工作人员共27名干警,现在正按相关转任程序报批。

  为了确保广州知产法院主审法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公信力,除院领导外,首批遴选的10名主审法官,都是面向全省法院公开遴选产生的。广州知产法院主审法官实行高门槛,遴选条件除严格依照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外,还要求主审法官要有从事知识产权的审判经验和一定的任职年龄。经省委有关部门批准,广州知产法院第二批10名主审法官的遴选工作已于8月24日启动,报名、考核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2.建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广州知产法院明确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权力分配,规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行使,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一是制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权力清单细则》,明确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区别于旧有工作模式,我们完全还权于法官,合理界定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范围,理顺审判组织之间的关系,院长、审判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均不得干预个案的实体裁判,保障审判权科学运行。二是完善办案责任制,突出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院长、副院长均编入合议庭审理案件,在审判权运行上去行政化。目前,院领导作为主审法官共承办案件64件,审结44件。落实司法责任制,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即为合议庭审判长,履行审判长职责,其他合议庭成员按照审判权限和在庭审中发挥的作用分别承担相应责任。除法律规定外,院长原则上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三是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审判工作态势研判,发布审判工作态势分析,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管理流程;制定庭审规范,建立标准化庭审模式;统一法律文书体例和要素,提升裁判文书质量;针对类型化案件特点,尝试在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中推行格式化裁判文书写作,避免裁判文书过于冗长,节约司法资源;建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召开5次会议,强化了审判经验总结和业务研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疑难案件得到专家型法官的“坐堂会诊”。

  3.推行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和扁平化服务模式。顺应司法改革的大方向,结合法院的司法行政职能特点,广州知产法院设立综合办公室,整体负责原由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办、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行装科、教育培训科、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等多部门负责的工作,经归纳整合,综合办公室需要行使司法行政职能60项,但核定的政法专项编制只有15名,目前正式到岗人员7名。根据“相对分工、共同承担、责任到人”的原则,分配相应的岗位职责。从目前运行情况看,综合办公室的设立有效减少了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杜绝了部门间的相互推诿,提高了办事效率。因政法编制相当有限,广州知产法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于今年6月份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招聘速录员、文员、司机共22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作压力。

  (三)队伍建设方面

  成立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法院队伍建设,除了通过干部招录、社会招聘等方式吸收人才外,重点在人才培养和团队组建上下功夫。一是建立法官助理梯队培养机制。将原有“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办案团队及时调整为“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0.5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办案团队,即给每名主审法官配备2名法官助理,但是其中1名法官助理除了需要协助法官办理案件外,还需要参与调研、综合管理类等行政工作,从而提升法官助理,尤其是在原单位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助理的综合能力,为今后参与主审法官遴选或行政主管选拔打好基础。二是通过目标管理建立行政工作团队。区别于传统法院的组织架构,广州知产法院除了以每个主审法官为核心构建的办案团队外,仅有1个综合办公室、1个技术调查室和1个法警支队。但是,考虑到行政事务的多样性、交叉性和复杂性,我们围绕设定的工作目标,将司法行政事务和司法辅助事务按类区分,在综合办公室大框架下,平行设立政务中心(负责干部人事和纪检监察)、行政后勤中心(负责文秘机要和财务后勤)、审务中心(负责审判流程质量管理和综合调研宣传)、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司法辅助人员协调中心(负责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考核、培训)和司法事务中心(负责案件保全、送达、庭审职庭等)等6个工作团队,在减少纵向管理层级的基础上,增大了横向管理幅度,保证了工作的有序流转。

  (四)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建院以来,广州知产法院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1.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回应各方关切。积极挖掘工作亮点,先后召开多场新闻发布通报活动,为各类媒体提供多篇新闻稿件,取得较好社会反响;制定“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题宣传工作方案,有效展示广州知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推动法院门户网站上线,拓展门户网站的对外宣传、发布审判信息、资源共享等功能,推行法院行政事务公开。

  2.重点落实包括庭审公开在内的审务公开。实现庭审公开常态化,已经做好依法可以公开开庭的案件100%实现公开,而且充分利用现有法庭已经具备的直播功能,选择具有教育警示作用的典型案件,通过门户网站“司法公开-庭审直播”栏目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积极推进审判流程节点公开工作,以期保障当事人对案件进展的知情权;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目前已经上网公开各类裁判文书274份。

  3.拓宽司法交流渠道,增进司法认同。先后接待美国、新加坡、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省内外知名高校法学院专家学者等国内外来访人员,有效提高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形象,增加了各界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认同度。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努力抓好各项工作。

  第一,继续做好司法改革的表率。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知识产权法院肩负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探索者和先行者的重要使命。面对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活动,谋划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工作,务必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出成效,努力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打造成综合改革示范法院。

  第二,紧紧抓住“人才强院”这一根本。一是广开门路招贤纳才。目前,除第一批10名主审法官外,广州知产法院已完成第一批27名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干警的招录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招聘速录员、文员等工作人员22名,第二批主审法官的遴选工作也在紧张有序进行。随着各类人员的补充到位,相信案多人少的压力会有所缓解。二是加强人才储备。为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审判“梯队”,广州知产法院已向省法院请求把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助理作为主审法官的人才储备,为其设置5年过渡保护期,保留原有审判职称,为其发展预留空间,同时建议从原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助理中择优选拔为评议法官,作为主审法官组建审判团队的成员参与案件审理,但不享有主审法官待遇。这一方面可以增加对暂不具备条件参加主审法官遴选的年青优秀法官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可在保证主审法官精英化的基础上,缓解现有主审法官不足问题,再一方面通过主审法官与、评议法官、法官助理形成“传帮带”的审判组合,逐渐积累审判经验,从而避免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年龄断层。

  第三,坚持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一是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后移送的案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二是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健全院领导办案常态化机制,强调院、庭领导侧重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新类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院领导办案优先考虑进行庭审直播或示范观摩,裁判文书一律按规定上网公开。三是消除办案技术障碍。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广州知产法院已尝试让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但仍需进一步细化、落实技术调查官的工作职责并按相关规定完成人员招录,尽快实现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常态化,解决法官认定技术事实困难的问题。四是进一步推行裁判文书格式化写作。通过分析广州知产法院受理各类型案件的情况,选择涉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作为裁判文书格式化写作的突破口和试验田,节约司法资源。五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效。充分运用电子技术,推广电子送达、短信平台送达,推动当庭宣判、速裁模式的制度创新;现已率先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将进一步协调好软硬件条件,尝试在民事案件中全面推广远程视频庭审,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网上立案、远程电子借卷、同步电子档案,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民司法。六是着力开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沟通联动,形成诉调对接合力;引入行业调解组织,负责专业类型案件的调解工作;开展案件繁简分流,确保复杂案件不耽误审理进度、简单案件调解效率得到提高。

  虽然广州知产法院工作起步顺利,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在发展道路上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在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力领导和指导下,我们有能力、有信心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的服务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的落实好各项司法改革任务,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把各项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宿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相关工作情况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有关情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介绍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有关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10个月以来,在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找准自身在国家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及司法改革大潮中的定位,正确认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努力践行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用改革的精神快速推进各项工作。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用创新的思想保障和促进创新

  自建院至9月8日,共受理各类案件6969件,审结2437件,审判压力与日俱增。案件呈现出一审案件多、行政案件多、涉外案件多、新颖疑难重大影响案件多等五多的特点。为了增强司法主导性、权威性和纠纷解决的时效性,我院审判贯彻以下原则:一是持续加大保护力度,强化市场理念,提供与知识产权的创新程度和市场价值相适应的司法保护;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复审职能,加大对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深度和力度,推动授权确权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尽可能避免循环诉讼和程序往复;三是完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积极合理运用行为保全制度,对不诚信诉讼行为依法给予制裁,大力推进诉权保障和诉讼诚信建设。四是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发挥司法能动性,解决知识产权领域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托最高法院案例指导研究基地,探索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要求法官在处理同类案件时遵循在先指导案例做出裁判,解决长久以来困扰法院的说理不透、司法不一、威信不高、主导作用不足等各种问题。

  第二,用务实的理念探索和推进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司法的治理。司法政策、司法标准和司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整个国家法治发展的水平。作为改革试点法院,我们以成为法治的基础和枢纽为建院理念,以输出令人信服和对社会有指引意义的高水平裁判为办案理念,以尊重法官自觉自律自治为带队理念,脚踏实地的探索和推进各项改革。

  一是在率先实施法官员额制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法官自治制度。废除院庭长逐级听取汇报的制度,建立法官专业会议、法官联席会、专业调研小组等咨询机构和配套机制,为审判提供专业咨询。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是改革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撰写方式,开展一焦点一质证一论辩的焦点式审判,鼓励当事人提交在先案例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归纳的争议焦点交由双方当事人确认,庭上审什么、怎么审,裁判就要论什么、判什么,杜绝庭审与裁判脱节,把遵循先例作为裁判文书说理的刚性约束机制。三是转变院、庭长和审委会职能。依托“院长开庭周”机制,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目前我们三位院长共办案156件,审结62件。4个业务庭庭长办案490件,审结235件。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去行政化后监督不缺位。审委会讨论案件贯彻亲历性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用开放的精神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法治的昌明和司法的权威,不是一蹴而就和强制实现的,它有赖于整个法律共同体的自觉认同和长期积累。我院在提高自身司法能力的同时,坚持开放民主办院,努力创新司法机制,充分借助外脑,依托专家学者、律师乃至全社会的力量,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一是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知产法院志愿者服务队,并探索建立起一整套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效化志愿者工作机制。二是推进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我院先后与专利代理人协会、律师协会、北大、清华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广泛建立合作,探索建立专家委员会,引导律师和学者参与指导案例基地建设,参与援引先例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对指导性案例的学术评论,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代理机制。三是根据我院案件特点,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有特色的便利服务。专门解决与商标评审委等机构之间的集中送达、应诉通道等问题。

  总之,北京知产法院从诞生以来,始终得到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面对繁重的审判与改革任务,我们有信心当好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的中国经验,同时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