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民企打赢家具专利纠纷官司

  “由于打赢桌子专利权纠纷官司,今年我公司产销两旺,预计外贸销额超过1个亿,而前几年公司的外贸年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日前,合肥一民企老总王某拿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说道。

  据了解,去年8月底王某收到某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书。该起诉书称,该公司有一款桌子系专利人叶某投入巨资,聘请国内外一流专家开发而成,于2007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由此,王某侵犯了专利人叶某一种桌子的外观设计专利,要求合肥家具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销毁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相同、相近似的产品,删除相关宣传,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王某接到起诉书后十分疑惑,因为这款桌子签订合同时,明确写上了一条如果涉及到专利权纠纷官司一概由外方客商负责的条款。同时,王某了解到,在此之前,叶某以同样的理由,在别的地方打赢桌子专利权纠纷官司,获得了数十万元赔偿金。为此,王某专门向合肥专利律师咨询,了解到想应诉的话,必须在35天内完成应诉准备,但找到完整的资料谈何容易。

  恰好第二天,这位外国客商到访合肥公司,王某就将此事告诉了客商,客商马上与远在国外的助理通了电话,要求其尽快将这款桌子的外观设计资料整理好发过来。经过该助理的几天查找,终于查找到该款豪华型桌子的外观专利设计早在1998年在美国授权,它由芝加哥一位设计师设计,获得过许多国际奖项。

  收到资料以后,合肥专利律师一方面立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另一方面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该案件审理。

  今年上半年,合肥专利律师终于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根据相关依据作出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在大量事实面前,今年上半年原告叶某不得不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一切费用由其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