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法律专题
在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有些含金量比较高的商标、专利、版权一时间会出现众多侵权者,作为权利人采取怎样的维权方案才能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呢?依据多年的维权经验,本律师制订了初期、中期、远期综合维权计划。
第一,初期计划: 在初期阶段,如果发明专利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存在大量应用者,即侵权者。但是在初期阶段,这些侵权者通常对于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后果认识还不深、对于投入资金获得使用许可的积极性不高,因而此阶段我们建议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维权,在许可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的方式逼迫对方就范;同时,在诉讼对象方面,建议选择实力中等的侵权者,以有利于诉讼进程的顺利。
第二,中期计划:此阶段在总结初期阶段的成果、经验的基础上,考虑选择实力较大的侵权者进行诉讼,并根据案件进程,考虑与侵权者或者其他应用者就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方式、费用等进行谈判,目的是收取上述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进行许可谈判事项。
第三,远期计划:在延续诉讼、许可、谈判、收取许可使用费的基础上,考虑以知识产权资产用于投资、入股的方式与他方进行合作,以实现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