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诋毁加多宝一案 广药判赔20万元

  2015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药集团的行为在主观上明显具有恶意,不但影响了加多宝的品牌形象,还损害了包括加多宝在内的10个公司的企业商誉,此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广药集团停止违法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加多宝商誉损失费20万元。

  2013年6月,广州医药集团在媒体上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因其内容歪曲事实,诋毁加多宝,严重损害加多宝品牌形象,加多宝公司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015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药集团的行为在主观上明显具有恶意,不但影响了加多宝的品牌形象,还损害了包括加多宝在内的10个公司的企业商誉,此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广药集团停止违法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加多宝商誉损失费20万元。

  案件始末细评

  “涉案广告借助相关国家权力机构进行非法荐证,并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反《广告法》第七条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以及第十三条‘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的规定。”加多宝集团代理律师表示:“此外,该广告还虚构和扭曲事实,误导公众,诋毁了原告的商业声誉,破坏消费者对原告的良好评价,构成了商业诋毁。”

  该律师还表示,广药集团罔顾事实,发布虚假广告声称“广州王老吉拥有王老吉凉茶独家秘方”,企图证明自己凉茶的正宗性。但众所周知,王泽邦后人多次在公开场合声明表示,上个世纪90年代已将祖传秘方独家传授给加多宝,从未授予其它企业或个人。

  此外,对于是否拥有配方,广药集团自身的说法也前后不一,闪烁其词–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曾在多个场合多次声称“凉茶配方没什么专利,不存在秘方问题”。但时隔数日,其在接受另一家媒体采访时声称“我只能说我们的‘秘方’确实存在,并已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隔未久,倪依东又变化了一种说法,说对于凉茶而言“一个品牌不一定只有一个配方”。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记者表示。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江平曾表示,“口味是配方、工艺、生产环境的综合,无法剽窃。广药王老吉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双方宿怨由来已久

  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加多宝与广药之间的广告纠纷案件,双方的宿怨由来已久。自2012年,广药集团强行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开始,双方围绕商标和市场之争的一系列官司就开始二连三地出现,其中包括商标案、“改名”案、“怕上火”案、“10罐7罐”案等等。这场旷日持久的“凉茶之争”本应该是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但广药一系列非理性甚至违法的举动,已经让双方的商业纠纷越来越偏离正常的市场竞争轨道。

  2013年5月,备受瞩目的“红罐装潢案”开庭。谁知就在双方进行庭审的第二天,广药就以新闻形式投放硬广,并且在官方媒体的整版广告中,罔顾事实,借用相关国家权力机关之名,宣称自己是“王老吉的唯一合法传承实体”,“红罐装潢权应属于广药王老吉”,“王老吉拥有独家秘方”等,更将检察院、国资委等政府公权力机构的名字置于显要位置。

  广药以国企居高临下的姿态,代替司法做了庭外宣判,引来社会一片哗然。业内律师表示:广药以软文形式刊登广告,违反《广告法》第十三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的规定。而利用相关国家机关自己证言,又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中“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的规定。此外,该广告通过歪曲事实贬低、诋毁加多宝公司,明显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了维护凉茶行业的健康快速的发展,同时响应国家“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的号召,加多宝作为凉茶行业的开创者和领导者,适时全面开启了国际化战略布局。2015年4月20日,加多宝推出了其战略升级产品–金罐加多宝。随后,金罐加多宝以2015年米兰世博会中国馆、中国企业联合馆指定凉茶的身份亮相米兰世博会,并在世博会上启动了向全球招商和凉茶文化全球行活动,全面参与全球饮料市场竞争,把偏于岭南的传统凉茶文化推向世界,打造世界认识中国的“金名片”。

  冯志敏表示:现在的加多宝已不满足于国内凉茶行业领导者的地位,而意图以中国传统文化代表的身份,与可口可乐在世界舞台上进行正面竞技,打造带有民族印记的世界级饮料品牌,让代表中国传统养生文化的正宗凉茶在全世界发扬光大,从而真正实现2.0版“凉茶中国梦”。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