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
一、受理费
争议金额为50万(含)以上的:
争议金额分段(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元
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3%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2%交纳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1%交纳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0.5%交纳
争议金额为50万以下的:
争议金额分段(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元
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4%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3%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2%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1%交纳
二、处理费
仲裁案件同时须交纳处理费,其中争议金额为50万(含)以上的案件,处理费按受理费的10%计算。争议金额为50万以下的案件处理费按500元收取。实际发生的处理费高于以上规定的,以实际发生的处理费用收取。
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计算表
一、案涉标的为50万元以下案件受理费:
争议金额计算公式
1千元以下 40元
1千元—5万元 40元+争议金额超过1千元部分的4%
5万元─10万元 2000元+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部分的3%
10万元─20万元 3500元+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部分的2%
20万元─50万元 5500元+争议金额超过20万元部分的1%
二、案涉标的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案件受理费:
1千元以下40元
1千元—5万元 40元+争议金额超过1千元部分的5%
5万元─10万元 2490元+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部分的4%
10万元─20万元 4490元+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部分的3%
20万元─50万元 7490元+争议金额超过20万元部分的2%
50万元─100万元 13490元+争议金额超过50万元部分的1%
100万元以上 18490元+争议金额超过100万元部分的0.5%
案件处理费:案涉标的为50万元以下的,案件处理费为500元,5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处理费为案件受理费的10%。实际发生的处理费高于以上规定的,以实际发生的处理费用收取。
以上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安徽省物价局,批准文号皖价费[2001]297号,价格监督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