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待客户面面谈

  文/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来源/《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

  一、客户来访前的准备

  1.客户来访之前,要关照客户的来访路线、停车位置。

  2.接待咨询需要有一个大方、整洁、安静的会议室。律师穿着得体、大方,举止儒雅、成熟。

  3.如果有刊登自己专业文章的报刊、书籍或专著,可先在会议室中摆放,方便客户对咨询律师有所了解。

  4.注意提醒前台有序接待客户来访。客户到了律师所门口,前台要起身站立,询问客户是否有事、预约了哪位律师。

  5.客户回复后,前台应起身用右手手势相请,将客户迎至相应的会议室。打开会议室门后,一般应将客户安排到与会议室的门直接面对的位置落座。

  6.客户落座后,前台应上茶或咖啡。除非客户指定要凉水,切忌给客户直接上凉水。

  7.会见律师尽量在客户入座的5分钟左右进入会客室,以便留给客户一些了解认识律师事务所及会见律师资历的时间。

  8.接待律师应穿着规范得体,男女律师一般应着职业装。律师应注意自己的手及面部,特别忌讳手指甲中的泥垢。律师所着衬衫切忌有褶皱。

  9.律师面谈咨询时应做记录,按《律师接待面谈咨询记录表》(格式见附录3-6-2)规范填写,并尽量用电脑做咨询记录。

  10.咨询记录做到保密,非经律师事务所批准及当事人同意,严禁对外泄露。

  二、律师接待面谈咨询

  1.接待咨询时,需先倾听客户讲述律师只有倾听客户讲述后,才能根据客户的讲述分析和提问。一般不要直接先看材料,要倾听客户对案情的全面描述。

  2.律师倾听客户陈述,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客户恋爱的时间,缔结婚姻关系的时间、地点。

  (2)生育子女情况以及子女抚养情况,目前双方照看孩子的具体方式和运作。

  (3)双方婚后感情变化过程以及具体事例;目前双方生活状况,是否分居。

  (4)双方的财产情况,要问及:

  ①房产情况。房产购买的时间、现房还是期房,房产购买时的合同价格,购买时有无贷款。购房款的来源。若有贷款,首付多少,首付来源,主贷人是谁,房产证登记在何方名下,装修出资、装修时间、房产现值、剩余贷款余额本金情况、房产有无其他抵押、该房目前哪方实际居住、该房产内的户口情况。

  ②存款情况。客户名下以及对方当事人名下有无存款,相互是否知晓,是否有对方的存、取款凭条或知悉对方当事人的开户行、账号。

  ③股票情况。客户名下以及对方当事人名下有无股票,是否知道其股票账号的开户证券公司、股东代码、资金账户以及股市内大约市值,是否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开户。

  ④家具电器情况,可不必细问,除非有特别贵重的相关财物。

  ⑤持有贵重金属、基金、贵重古玩字画及其他有较大价值动产财物的情况。

  ⑥汽车拥有情况。客户及对方当事人名下是否拥有汽车,汽车款型、牌照、购买时间、有无贷款以及还贷情况、购买价值、何地牌照、目前车辆实际使用人、目前车辆市值。

  ⑦公司、企业股权。在客户及对方当事人名下是否持有公司、企业股权,公司、企业注册的时间、注册地、注册资金、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公司、企业股金有无变动情况,公司、企业财务情况,上年年底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情况,客户对公司、企业的态度等。

  ⑧其他财产的相关情况。

  (5)双方对于离婚是否正式谈及,若谈及,双方的意见是什么。

  (6)客户希望律师能够解决的问题和希望获得律师什么帮助。

  3.律师回复咨询,要注意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1)每位律师都有自己的说话风格,有的语速快,有的语速慢,这个需要根据客户自己把握。并不是所有的客户都不喜欢律师说话快,有的认为律师语速快说明律师思维反应快,但是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往往需要跟他探讨,所以,语速要尽量慢一点。

  (2)以客户告知的信息为基础,为其判断该案例在法律上的处理后果。

  (3)结合实际操作来看,法律理论后果与实际操作上的结果可能会有哪些差异,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客户应抱有怎样的态度和心理准备。

  (4)咨询结束后,客户如何达到目的解决问题,客户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客户需要经历哪些阶段、所需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如何。

  4.律师回复客户咨询,不能仅仅将客户的咨询问题进行了回复作为完成咨询的标志。律师接待客户的咨询,要搞清客户来咨询的目的、要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为客户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具体计划。

  5.律师在接待咨询时,要善于把握和控制咨询的整个思路、控制咨询时间。要引导客户的思路,不要让客户牵着鼻子走。在咨询时,律师要起到一个主导地位。

  6.律师在接待咨询时,要让客户感到自己的信心,同时要让客户找到解决问题的信心,但不要以拍胸脯、打包票,以吹嘘和故意显示与法院的关系来赢得客户的信任。

  7.律师应时刻保持警惕以及保持理智,在保持亲和力的同时,适度与客户保持距离,保持神秘感。律师若过于随便,可能会降低客户对律师的信心。

  8.律师接待面谈咨询,一般要收取咨询费用。在接待咨询之前,要先告知收费标准,不要咨询后再告知,造成尴尬。收取咨询费用是律师身价的体现,是价值的体现,也是生存的要求。不建议和提倡做无偿咨询,特殊情况(法援、帮忙)除外。

  9.律师接待面谈咨询,应尽量留下咨询者联系方式,做好咨询回访工作。回访是服务质量的体现,为了把握更多的案源和提高形象,需要定期做咨询回访,给客户以信任。

  10.律师不要在接待咨询时接听电话,这是尊重客户的需要。若有紧急电话或其他事项处理,应征求客户的意见并致歉。

  11.如中途有接待律师的紧急电话或紧急事宜需要打断会谈,律师所工作人员应敲门进去,说:“×律师,法院来电”,或“×律师,有您的来电”,千万不要带着手机站在会议室门口,向律师请示。第一,这是对客户的不尊重;第二,这是对电话对方的不尊重。律师应先向客户说抱歉,然后在会议室外接听电话。接完电话重新返回会议室时,应先敲门。

  12.面谈咨询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应注意给客户加水,以显示专业和全面细致的服务。

  13.会客室应放置干净清香的餐巾纸,以便客户在情绪激动时使用。在接待客户时,一般情况下不要包打离婚官司的整个过程,那样的话会把自己套得太深,除非是按项目收费来做。不要以太多的附加服务承诺给客户提供附加值,因为那样的话会把自己套牢。

  三、咨询接待后的工作

  1.咨询会见结束后,律师应注意整理咨询记录,保存当事人联系信息,必要时进行咨询回访。

  2.律师接待完咨询,可以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书》,以提高咨询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