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称再诉5家加多宝公司 索赔至少15亿元

  据南方日报报道,6月23日,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召开媒体沟通会,宣布将对除广东加多宝外其他5家加多宝相关公司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不低于15亿元,以“全面保护王老吉品牌价值,力求将被侵权的损失降到最低”。

  王老吉方面表示,“加多宝”产品在我国有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经营主体在经营。由于目前仍在进行的“红罐案”诉讼主体只有鸿道集团和广东加多宝,不包括全国另外5家加多宝公司,并不能限制、制裁另外5家加多宝主体的侵权行为,未来若加多宝利用其他5家经营主体继续侵权,将给王老吉品牌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王老吉方面称,尽管加多宝在“红罐案”一审败诉后已推出金罐包装,但在凉茶市场中,仍有大量红罐加多宝产品流通。在确认加多宝经营主体均在独立生产和销售涉案侵权产品,以及各经营者之间并无直接股权控制关系后,王老吉决定对加多宝不同经营主体实施的侵权行为分别予以追究,全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此次王老吉起诉的5家公司分别为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合计索赔金额将不低于15亿元。

  据悉,由于加多宝拥有多个经营主体,曾给王老吉方面在诉讼中造成过举证“麻烦”。2014年11月,在广州中院审理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三条广告语案听证会中,被告广东加多宝公司便称王老吉方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加多宝广告是广东加多宝发布或授权发布,因此认为广东加多宝不存在虚假广告宣传。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之争被业内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2014年12月,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广东加多宝使用红罐构成侵权,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加多宝不服上诉。2015年6月16日, “红罐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来源:广东法院网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