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梨华 知桥商标专利
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性强、规则性强,注定了知识产权法官处理案件大多是“审事”而不是“审人”,而在中国这样一个重人事、轻技术,重社会科学、轻自然科学、重文轻理的偏科严重的国度,知识产权法官的前途令人堪忧,当然,我不是知识产权法官,皇上不急太监急,这样的忧虑或许我忧了也白虑,有人说知识产权案件高大上,知识产权法官都很美好,有其自己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或许是一个童话世界,而是什么让知识产权法官生活在别人编织的童话世界里。
知识产权案件法官“审事”而不“审人”
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占据江山的侵权案件,庭审主要围绕权属、侵权行为和民事责任三座大山展开,更关心的是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而不太关心原告是谁、被告是Who,很少关心原被告的大小、历史、特点、不关心也不用揣摩原被告的主观心态,侵权纠纷几乎不考虑被告是否故意或过失,不考虑原被告之间的历史恩怨。案件始终围绕“事”展开,而不是围绕“人”展开,任何事情相比人来说都是简单的,法官很难通过案件的积累而很清楚地洞察人间百态,这样的工作性质与习惯会顺其自然地随着你脚步离开法庭而带到法庭之外,法庭内讲对错,法庭外讲利弊,而其他“审人”的法官处理法律纠纷,大到杀人越货,小到邻里相争,揣摩的都是人的心理,却练就了一双慧眼和一张会嘴,慢慢会拉开与知识产权法官的天然距离。
知识产权法官比较“单纯”与“清高”
知识产权法官在整个法院系统中一般都是学历高、专业强,傲视群雄,自成一派(往往自成一派就比较危险),不食人间烟火,知识产权法官比较“单纯”与“清高”,但单纯就容易单干,清高就容易清淡,汇报知识产权案件涉及技术问题,比较难表述,而院长和你政治,你却和院长讲技术,又明显不在同一个频道。
随着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知识产权法官分工越来越细致,分工越细致,工业化程度就越高,知识产权法官更可能沦为一个“法律技工”,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世界500强企业的CEO60%以上是销售出身,只有15%才是技术出身,国家政治生态也一样,文科政治家将慢慢成为主流,而知识产权法官进来的时候大多是文科法学,大家起跑线本来是一样的,而知识产权法庭就是要让你慢慢变成一个理工男,也挺难为这些从什么“西政”、“华政”和“中政”出来的高材生,进法院后就难带“政”了。
知识产权法官审小案,难有大案考验
知识产权案件有约90%的案件判决在10万元以下,虽然审级起步高,有些二审直通省高院,但有很多都是简单粗暴的批发案件(比如KTV案件),将法律进行批发成标准化产品时,那么其可以通过流水线作业,其“加工”成本就会逐步下降,那知识产权法可能就会掉价,或许沦落到街法的地步,审判街法的或许成为“丐帮”。而其他庭往往都是大标的案件或涉及生杀予夺事件,见识的世面和经受的考验与知识产权法官也完全不在同一个量级,知识产权法官在政治爬梯中就失去了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