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骁 金诚同达律师所律师
作为域名争议案件的三种可能救济程序,诉讼程序、仲裁程序和解决程序(“解决程序”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则进行的解决域名争议的裁决活动)在域名争议案件的不同阶段扮演着不同的救济角色,商标权利人和域名持有人基于三种救济程序不断攻防和角力。
鉴于三种救济程序在程序性质、法律适用、审查行为等多种维度上均存有较大差异,厘清三种救济程序的差异,基于具体的域名争议案件作出有利的救济程序选择,并在域名争议案件的不同阶段安排具有比较优势的后续救济程序予以衔接,系办理域名争议案件的基本要求。
鉴于仲裁程序的启动需以合同事先约定为前提,而域名争议的发生具有更多的不可预期性,以仲裁程序解决域名争议的案件相对较少,本文以.cn域名争议和.com域名争议为样本,简要考察三种救济程序中的诉讼程序和解决程序,并简单分析程序比较、程序选择及程序衔接三个基本问题,每个基本问题以两张图形简明示之。
(一)程序比较:基于程序性质等维度对诉讼程序和解决程序予以比较
(二)程序选择:结合相关案例对不同案情下的程序选择提供法律建议
(三)程序衔接:基于解决程序对后续可能的程序衔接等问题予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