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真富:捣蛋的专利,进步的枷锁?

  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曾经发明了一种用来把平底船吊过密西西比河浅滩的装置,并在1849年5月22日获得了第6469号美国专利这位迄今为止唯一曾经拥有专利的美国总统,形象地揭示了专利激励创新的功用,他说“专利制度是浇在智慧火花上的利益之油”。

  自2001年4月26日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以来,几乎每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都与创新相关。然而,也正是专利之上深不可测的商业利益,使得本应鼓励创新的专利,变成了一些人手中不怀好意的工具。

  位于密歇根州的阿尔比(Albie),是家经营三明治小本生意的作坊。他们按照19世纪英格兰移民带过来的三明治做法,老老实实干活,从来没想招惹谁。然而,2001年的一天,阿尔比忽然接到一纸通知,声称三明治已被申请为6004596号美国专利,阿尔比生产三明治“侵权”了。专利的内容很简单:上面一片面包,下面一片面包,中间加上填料。阿尔比明白,他们遇上捣蛋的了。

  亚当.杰夫和乔希.勒纳在《创新及其不满》一书的开头就讲述了这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说明当前专利体系面临的困境。像三明治这种流传了上百年,约定俗成的简单方法,竟然被美国专利局授予专利。这与其说是鼓励创新,还不如说是妨碍干活。

  类似上述三明治这样的垃圾专利——按照专利法原本就不应该获得授权的专利,在中国也不罕见,并且也演绎出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上海一家糖果厂曾经找到专利代理人,希望将其生产多年的桉叶糖的三角形外观申请为专利。专利代理人诚恳地告诉他,这个形状已使用很多年了,不符合专利授权的新颖性要求,于是专利申请的计划就此放弃了。孰料,两三年后,这家糖果厂又找到专利代理人,着急地讲,桉叶糖外观被人家申请了专利,现在要告我们侵权。幸运的是,几经周折,终于把桉叶糖专利给无效了,但却为此付出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事实上,我们已经发现,专利的实践并不会顺从地按照专利法的逻辑,严格执行激励技术创新、推动技术传播的伟大任务。当我们重新审视专利的作用时,会惊讶的发现,不少“捣蛋”的专利正在阻挡创新的步伐,甚至威胁产业的发展。

  如果垃圾专利遍地丛生,将是遏制技术创新的杀手。因为垃圾专利不适当地覆盖了一些公有的技术领域,会迫使竞争者不得不放弃在这一领域从事研究开发。例如,美国生物科技产业界的一些公司谈到,为了避免侵犯问题专利,他们只好不从事或不继续从事某一领域的研究,这又进而妨碍了竞争者的市场进入和后继创新,潜在的增加了垃圾专利权利人压制竞争的能力。

  真正值得警惕的是,阻挡创新的并不止是垃圾专利。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整个专利体制在保护创新的同时,也可能不适当地妨碍了后来者的创新活动。就像《创新及其不满》一书所揭示的:美国的专利系统在美国发展的车轮中已经变成了沙子,而不是润滑剂

  如今,每年天文数字般的专利申请数量,已经在各个行业布下了密密麻麻的“专利地雷阵”。仅仅在一种产品上都可能布满了成千上万个专利,这些专利相互交叉重叠,构成了一个稠密的网络——专利灌木丛(patent thicket)。在产品开发、销售等过程中,不少企业随时都可能遭遇专利灌木丛的阻挡,一不小心就会侵犯到别人的专利权。

  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教授布赖恩·赖特说,没有新公司向主流的农业生物技术领域进军,因为在基因和研究方法上极其广泛的专利,限制了它们的实验室工作。加利福尼亚大学想培育抗病洋蓟、大麦和稻子,但不行,因为把关键基因插入植物这一方法的专利权为大公司所拥有。而这些专利拥有者又不大可能培育这类作物,因为无利可图。技术创新的行动就这样被扼杀在摇篮中。

  而越来越多的专利侵权诉讼,也让企业穷于应付,无法集中精力于创新,同样增加了企业开展创新和商业活动的成本。即使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也是专利侵权诉讼的受害者。为专利侵权诉讼的成本高昂,有时甚至超过了诉讼失败所付出的赔偿。这导致一种反常的现象,如果遇到专利敲诈,证明清白(不侵权)的费用,比自认倒霉的费用还高

  思科公司的全球专利顾问Robert Barr指出,知识产权人从花费高昂的诉讼中得到了好处,因为他们提出的许可费少于诉讼花费,因此,即使对方没有侵权,也可能愿意支付许可费,以结束诉讼战。正是如此,长期以来,大量的捣蛋分子用诉讼妨碍真正干活的创新者,使专利体系反而成为创新与进步的绊脚石。

  除了那些专司敲诈的捣蛋者,大公司也似乎擅长此道。他们趁竞争对手羽翼未丰,迅即祭出专利侵权的大棒,将对方拖入诉讼的泥沼之中。20世纪90年代,IBM派出豪华的律师团,拿出一大堆专利威胁当时尚显稚嫩的SUN,后者不得不花钱消灾,事实上,到付钱的时候,SUN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侵犯了什么专利权。毫无疑问,专利正在某种程度上,反对潜在的技术创新和正常的商业活动。当1998年成为朗讯公司的被告时,思科CEO钱伯斯当时辩白说:“利用知识产权的名义控告和打击竞争对手是对创新的亵渎。”

  专利应当恢复其本来的真实面目,回到激励知识创新、推动技术传播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道路上,否则,专利权存在的正当性将无从说起,进而面临着被解构的危险。2007年9月7日,美众议院通过了《美国专利改革法案》(Patent Reform Act),是自美国现行《专利法》实施55年来最全面的一次修正,动因即美国现行专利体系破坏了创新的技术经济生态平衡。人们已经意识到,专利有时也一柄双刃剑。如果把知识产权比喻成税收,虽然税收很重要,但不是收得越多越好;知识产权要保护,但不是保护得越严越好

  作者:袁真富 (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北京万慧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特别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