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专利法修改进程。
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等20个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和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积极推动落实,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明确指出,在修订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时要重点考虑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等,注重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使专利法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更大作用。
按照这一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建立对故意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专利诉讼举证责任制度、加大对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专利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查处力度等建议,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有一定程度的体现。2014年,专利法修改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研究项目。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召开了企业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并于2014年7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起开展基层调研。从征求意见和论证情况来看,有关方面对送审稿的大部分内容,包括延长外观设计保护期限、引入惩罚性赔偿、完善举证责任制度、提高法定赔偿数额上限等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但对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审查决定的生效时间和专利侵权行政处罚相关条款还存在不同意见,一时难以形成共识。国务院法制办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活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全力配合法制办,进一步修改完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对于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完善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的法律规范、加强展会活动中的专利执法保护、适应创意设计产业发展需要完善外观设计保护立法等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研究论证和准备工作。一是系统总结地方立法中有关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的制度安排和实践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专利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二是结合展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研究细化展会主办方与参展商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与网店经营者在专利保护方面的法律责任。三是为适应我国创意产业发展的需要,系统梳理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法律制度的经验和不足,研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为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做好准备。四是在今后的立法研究工作中注重专利法与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间的协调和衔接,促进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