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经授权取得的涉及着名曲艺表演家田连元、袁阔成的经典曲艺作品被央广之声(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广之声公司)放在其开发的苹果客户端上供用户在线收听及收费下载,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发展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央广之声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近52万元。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两起着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文化发展公司起诉称,公司经曲艺作品着作权人田连元、袁阔成的授权许可,分别取得了由知名艺术家田连元改编并播讲的经典曲艺作品《刘秀传》(70回)、袁阔成改编并播讲的经典曲艺作品《三国演义》(361回)、《暴风骤雨》(36回)、《西楚霸王》(50回)(70回)在全球范围内的复制、发行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表演者权的专有使用权。后经公司调查发现,央广之声公司在其所开发的基于苹果系统的软件客户端(酷听)上使用上述曲艺作品供其用户在线收听及收费下载。2013年3月25日,文化发展公司对该侵权行为在北京市东方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
文化发展公司认为,央广之声公司在其开发的软件上,未经许可便使用上述曲艺作品牟利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央广之声公司作为该软件开发者及经营者,应当对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为此,文化发展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央广之声公司停止侵权,就田连元作品的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七万元、取证费用五百元,就袁阔成作品的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四十四万七千元、取证费用一千五百元。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