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青年开发一款名为“快速免费阅读”的手机应用APP,专门从文学类网站下载小说存储到服务器,随后提供给手机用户阅读。因侵犯著作权,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三名男子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0个月。据悉,这是本市首例手机APP 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
2012年下半年起,安卓手机应用平台推出一款名为“快速免费阅读”的软件,用户下载后即可在该APP上免费阅读大量文学作品。该APP由李某、网络文学爱好者王某、徐某三人开发,投放市场后反响不错,三人索性成立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租用办公场所及网络服务器,招揽人员成立快读团队,负责快读软件的资金支持、维护与经营。该APP后台服务器中存储了大量文学作品,均来自其他文学类网站,其中盗版“起点中文网”的作品就有1453部。据李某等人交代,快读APP拥有300万人次的下载量和50万活跃用户,在阅读类APP中排名靠前,但他们不想投入资金用于购买作品的版权,只是希望植入广告来获取收益。浦东检察院指控,该网络科技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1453部,该公司及李某、王某、徐某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案发后,为了求得权利人的谅解,李某向“起点中文网”支付赔偿金200万元,并将“快速免费阅读”APP作价300万元转让给后者。
法院审理后认定罪名成立,于近日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该网络科技公司罚金6万元,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2万元,王某和徐某均获刑10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手机客户端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可能多发。李某等人缺乏著作权意识,不肯花钱买版权,最终面临人财两空的结局。
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陈颖婷 通讯员 金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