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带是目前所有车辆安全系统中最基本、最便宜、最方便使用的安全装置。其面世以来,在交通事故中拯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它不仅成为汽车标准配置,而且世界很多国家制定交通法规强制要求车辆驾乘人员在车辆行驶中必须系安全带。一项对汽车安全史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利,使尼尔斯·博林(Nils Bohlin)成为举世公认的汽车安全带发明人。
尼尔斯·博林是瑞典人,全名Nils Ivar Bohlin,生于1920年6月17日。他曾是瑞典Svenska Aeroplan AB飞机公司的工程师,研发飞机驾驶员弹射座椅并获得过相关专利。1958年,他受雇于沃尔沃(Volvo)汽车公司,成为该公司的首席安全工程师,负责沃尔沃汽车的安全设计。他的第一个任务是改进传统的两点式贯穿腰部的带扣安全带,这种安全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当汽车紧急刹车或碰撞时,无法避免由于腰的收缩使驾驶员的头部撞在驾驶盘或挡风玻璃上而造成人员伤亡,而且驾驶员腰部捆在座位上,使其操作也很不自在。博林改变了设计思路,考虑要在上述紧急状况下,从使人不被甩出车外到尽可能平稳地保持在座椅上。
博林提出了三点式安全带构思。这种安全带不仅提供给驾驶员,也提供给其他乘位人员。事实上就是在现在广泛使用的汽车安全带的雏形。博林作为发明人于1958年8月29日在瑞典申请了专利,并以此为优先权于1959年8月17日向美国和英国申请了专利,美国于1962年7月10日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US3043625,发明名称为《安全带》。据此,可以确定汽车安全带是1958年发明的。
下文结合该专利实施例和附图进一步阐述该发明。图1是系上该发明安全带驾驶员的侧视图;图2是安全带和它的锁扣装置图解式前视图;图3是处于解扣状态安全带锁扣装置的视图。参见图1,驾驶员坐在牢固设置在如图2所示底板1的座位2上。座位两侧分别设有与车辆底板或框架牢固相连的安装装置3和4,装置4的座位同侧的车辆门柱6上设置了一个顶部安装装置5。该顶部安装装置设在驾驶员肩水平面上方。安全带一端与顶部安装装置5相连接,安全带的另一端经过驾驶员一个肩并斜跨其胸部,穿过与所在安装装置3上的锁扣件14上的槽13,形成安全带7的部分;然后穿过借助于枢轴10与安装装置4相连的可调节皮带长度的环扣9,形成横跨髋部的安全带8的部分;扣环9上设有可移动的滚花锁栓11,以便皮带调节到相应长度后锁住,滑圈12有助于安全带剩余部分与安全带8的部分紧密相贴。参见图3,锁扣件14两边板之间设有枢轴18,并在其上设有碰锁控制杆17,当锁扣件14插入安装装置3时,在弹簧作用下,锁扣件14的两凸起物15锁紧在安装装置3的两孔眼16中,使两者锁合在一起;当用手操作碰锁控制杆就可使凸起物15与孔眼16脱开,可将锁扣件14和安装装置3分离。
沃尔沃公司率先在生产汽车的驾驶座和前排座上设置了三点式安全带。由于效果显著,大幅降低了事故中对驾乘人员腰部和头部伤害,三点式安全带很快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开了。其使用范围逐渐到小汽车后排、小客车、乃至长途汽车座位上。与此同时,对三点式安全带的改进发明也不断涌现,如1968年沃尔沃公司又推出的惯性卷轴带扣,各种用于这种安全带的预紧器、力道限制器等,使三点式安全带越来越完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认识不到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对轻松“咔嗒”一下系安全带总觉得麻烦。为确保汽车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采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很多国家交管部门开展各种各样的公共宣传活动。二是立法立规强制规定行车要系安全带,上世纪80年代,英、美等发达国家纷纷立法作出相应规定;我国公安部1992年发布的公告和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03年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三是汽车配置上进行改进,只要有人没有系好安全带就给出信号,甚至汽车无法启动。据有关统计,由于普遍使用安全带,使汽车事故死亡人数减少30%。
该发明于1985年被德国专利局评为过去100年最重要的八大发明之一,也被选入了由美国纽约大学出版社和巴恩斯诺布尔出版社于2007年联合出版的《第20世纪影响世界的100个发明》之中。尼尔斯·博林后半生一直从事汽车安全带等汽车安全装置的研发工作,退休后仍坚持研究保护乘座人员避免侧面撞击的安全带和其他装置。他说,“有时候接到由于系安全带而幸存者的感谢电话,真是温暖我的心,并使我觉得我真的已能为人类做事了”。
参见资料:STEPHEN VAN DULKEN 《INVENTING THE 20TH CENTURY》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