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倩女幽魂”侵犯著作版权将被公诉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网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该区首例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提起公诉。

  2012年夏天,犯罪嫌疑人任某看到某知名网络公司开发的网游“倩女幽魂”较火,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破解该游戏的客户端程序,获取源代码,对该游戏数据略作修改、调试后,上传到自己租赁的服务器中,更名为“天天倩女幽魂”,在网络上开放给玩家使用。

  任某在“天天倩女幽魂”客户端添加了充值链接,利用网游牟利。其牟利方式是:玩家购买其他游戏交易平台的点卡或手机充值卡提交给服务器,任某看到后按点卡面值给玩家在相应的“天天倩女幽魂”游戏账号里充值游戏元宝,再将这些游戏点卡和手机充值卡出售给网上收卡的公司。至同年8月,任某通过此种方式共获得违法所得人民币282876元。

  以案释法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他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明知此举严重侵犯他人权益,为了一己私利,置国法于不顾,并采取租赁外国服务器、设置虚拟服务器等多种手段意图隐蔽自己,等待他的将是刑罚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