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合肥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合肥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910件,审结4834件。其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707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1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48件,管辖等其他类型案件34件。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总体案件数量螺旋式上升。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27件;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571件;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910件。两年增幅达58%,其中刑事、行政案件占案件总数不到3%,民事案件仍是新收案件的主力军。
二是专业性技术类案件增多。涉及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类案件增长较快。
三是案件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涉及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精技术设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的案件明显增多,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难度不断增大。
四是权利人提起批量维权诉讼的情况较为突出。该类案件的被诉侵权方多为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的个体经营户或小微企业,主要涉及日化用品、玩具、酒类、食品等商品,反映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合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做法
(一)依法公正高效办案,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强“三合一”审判团队建设,积极引入刑事、行政法官参与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民事、刑事、行政交叉案件,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处罚威慑作用,依法审结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严厉震慑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加强对制假源头厂家的惩治力度,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体现了“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的严格保护的司法立场。二是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审结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360件,助力推进科技创新升级;依法保护“西门子”“荣事达”“徽宴楼”等知名品牌,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473件,严厉打击“搭便车”“傍名牌”,坚决制止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审结涉及水稻、小麦、玉米等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守护农业“芯片”,为种业安全筑牢法网。
(二)创新优化审判机制,解决知识产权“维权难”取得新突破。一是持续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优化要素式审判庭审模式。2023年发出首份安徽法院知识产权二审要素式判决书,给裁判文书“瘦身”,助力审判提质增效。二是着力解决当事人“举证难”“维权难”。完善多元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充分发挥“四位一体”技术调查机制的作用。在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等40件案件中引入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审理或提供技术咨询,有效提升技术事实审查准确性、科学性。
(三)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开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格局。一是助力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强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等法院就适法统一协作、审判经验改革等建立信息共享、交流互通,积极融入长三角知产保护一体化建设。二是持续加强府院联动。参与推进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建设,强化司法、行政衔接,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公安、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出台《推进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二十条》,探索委托调解、行政调查前置、联合惩戒等创新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四)拓展延伸司法职能,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亮点。一是深化知识产权诉源治理。积极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仲裁委、行业协会、有关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加强知识产权诉前、诉中调解及“行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2023年新收各类知识产权诉前调案件7872件,诉前调解阶段实质性化解纠纷1699件。二是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举办校园讲堂、示范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展示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深入走访调研蔚来汽车等高新企业,为企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加强“庐知说法,合护创新”宣讲团队建设,把宣讲团队作为展现合肥法院司法能力的重要窗口,走进科研机构、科创园区开展宣讲活动,2023年已累计开展活动近十场,为100余家企业提供普法宣传。
三、相关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知识产权法治观念。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在鼓励创新、推动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主动了解并熟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学习掌握知识产权的种类、保护范围和侵权后果,在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做好权利保护,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二)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做到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实施刷单等行为来虚构生产和销售数据,不对产品的品质、性能等进行虚假宣传,不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对一些超市、零售店等小微商户还需注意规范进货渠道、保留凭据,切勿因贪图小利销售“来路不明”的商品导致侵权被诉。
(三)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企业应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保护好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应注意对著作权、商标、专利及时进行权属登记或申请授权。当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时,应及时收集侵权证据,并积极通过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