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
首页
陈军律师
执业动态
执业案例
团队文集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
>
他山之石
>
正文
专利异议请求与无效请求的关系是什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5
分类:
他山之石
专利异议请求与无效请求的不同点在于:第一,专利异议请求可以隐去真正请求人的公司名字,以第三人的名字即所谓顶替名进行请求;第二,专利异议请求依据职权原则,判断由审查合议组进行。
专利申请
上一篇
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案
下一篇
专利权保护有如此措施
相关推荐
团队律师受邀走进蔚来汽车 分享商业秘密法律知识
律师代理医疗科技成果转化业务操作指引(2024)
外观设计近似判断中对授权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的考量
律师办理创业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操作指引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
团队律师在北航合肥创新研究院分享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话题
天禾律所联合安徽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举办商业秘密保护培训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