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最高院发明专利再审纠纷案件

团队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最高院发明专利再审纠纷案件安徽亳塑包装有限公司系一家专业从事塑料包装物来料加工与销售的企业,而本案原告张铁军系“一种使用PET螺纹扣盖的塑料包装瓶”发明专利的权利人。2017年8月,原告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亳塑公司生产、销售的塑料包装瓶落入其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案涉专利权,并赔偿其损失。亳塑公司遂向团队律师寻求帮助。

团队律师经仔细比对被诉侵权产品与案涉专利,确认被诉侵权产品缺少“凸缘(6)”这一必要技术特征,未侵害原告专利权,遂代理亳塑公司参加庭审并提交代理意见。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亳塑公司未侵害原告专利权,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后原告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2019年3月,原告因不服本案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团队律师遂再次代理亳塑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本案一、二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产品缺少“凸缘(6)”技术特征结论正确,被诉侵权产品未侵害原告案涉专利权,对原告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

经了解,原告依据本案案涉专利,于全国各地起诉了多起案件,且多以调解赔偿的方式结案。本案经团队律师努力,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最终得以完全胜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