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就专利无效程序答记者问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就专利无效程序答记者问

2019年4月2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回答了中外媒体记者的提问。在此特别推送答记者问中关于专利无效程序的相关内容。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在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建议,在此次专利法修改中,针对专利无效审理期限问题,在制定和修订完善专利法时给予法院专利无效的审理权,以解决目前专利案件审理周期过长的问题。据我们所知,现在专利无效程序是知识产权局负责的,请问申局长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申长雨:

首先谢谢你提的问题。确实,“两会”期间,有一些代表委员对专利法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也感谢这些代表委员对专利法修改,特别是对专利无效审理问题的高度关注。这是个非常专业也非常复杂的问题。

正像你刚才讲的,专利无效审理是知识产权局负责的。从法律性质来看,我国专利无效程序属于专利行政确权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利无效程序是对前期审查授权行为的后续行政监督和纠错程序,类似于特殊的行政复议。这既是我们国家延续几十年的制度安排,也是去年中央机构改革做出的最新部署,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项法定职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行政机关都有这种职责,这不是中国特有的。

专利案件审理周期长,有些专家认为和专利无效有关。审理周期长应该说确实存在,但是具体原因要具体分析。我认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专利案件普遍比较复杂,技术性也比较强,审理难度也比较大。

当然,有人把它归结为制度设计的问题,也有人认为是专利确权和侵权程序“二元制”导致的。这种观点有人曾经写过文章,在有关会议上也讲过这个观点。但是这一说法目前看,似乎并不十分客观。因为根据实证分析显示,2018年裁判的专利侵权案件中,93%以上的案件审理周期并没有受到无效程序的影响,也就是说,“二元制”并不是导致专利维权周期长的普遍因素。

也有人认为,专利循环诉讼导致了专利维权周期的延长,而这同样缺乏数据支撑。根据统计,在2010年至2018年的八年间,在形式上形成多轮诉讼的无效案件总数只有30多件,仅占同期专利无效案件的千分之一。可见,所谓的循环诉讼同样不是导致专利侵权诉讼拖延的主要原因。

当然,具体的原因是什么,还需要各方共同研究。这里既然提到这个问题,我也想跟大家简单作一个介绍。目前,我们国家的专利无效案件审查质量效率是比较高的,2018年的审查周期平均是5.1个月,在全世界是最短的。大约97%的无效纠纷在行政程序中都能得到高效、精准的解决,这为专利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也得到了权利人和当事人的普遍认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