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人民政协报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变革,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我认为万物互联,线上线下难以截然区分。故此,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整体演进、建构和改革的角度,建议:
一、高度重视并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制度。
二、统筹协调推进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修订工作。在各部门提出立法草案的基础上,有必要统筹协调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建立协调一致的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赔偿制度。
三、高度重视与互联网有关的竞争法律问题,适时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积极回应国内外广泛关注的网络非法入侵,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积极参与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制定,高度重视并深度参与世贸组织等多边、双边贸易规则的谈判工作。要统筹协调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的资源,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企业的核心优势,广泛调动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
五、不断完善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替代争议解决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仲裁机构的积极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解决第三方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