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原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2001年7月1日以后申请的一种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被告方有责任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1993年1月1日以后,2001年7月1日以前申请的一种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被告方有责任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
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1993年1月1日前申请的方法专利,不管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是否是新的,被告方有责任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检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