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指引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的通知》,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本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下列涉互联网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1、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
  
  2、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3、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
  
  4、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
  
  5、互联网域名纠纷;
  
  6、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上述涉网一审民事案件的具体范围如下:
  
  1、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在互联网上展示并发出要约,买受人通过互联网检索信息并作出购买承诺,双方形成合意而订立买卖合同,因该合同的签订或履行而引发的纠纷。
  
  2、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因网络服务商给消费者提供通路以使消费者与因特网连线的中介服务或者提供内容服务的合同而引发的纠纷。
  
  3、互联网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签订及履行均完成于互联网的,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金融借款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及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借小额款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小额借款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小额借款合同为 50 万元以下(包括本数)。
  
  4、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是指在网络购物中,因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有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危险的,因主张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引发的纠纷。
  
  5、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是指网络作品(以数字化形式创作,且首次公开发表在互联网的作品,如网络小说、网络电影、网络游戏等,不包括计算机软件程序)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侵害非网络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6、互联网域名纠纷,是指网络域名合同纠纷及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包括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网络域名权属纠纷、侵害网络域名纠纷。
  
  7、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是指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名誉权以及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而引起的纠纷。
  
  三、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一审行政案件是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