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盗版少儿书籍入刑侵犯著作权罪

  上海虹口区检察院日前将一起侵犯教辅教材著作权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在依法追究被告人侵犯著作权罪刑事责任的同时,该院促成被告人向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刑事赔偿,双方达成和解,不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弥补、降低了维权成本,被告人也获得了检察机关相对从宽的量刑建议。请听报道:
  
  《日有所诵》是一本儿童读物,每年在全国约有300万册的销量。被告人章某从2016年年底,从其他书店购进盗版书籍后再抬高价格出售,从中赚取差价以此牟利。2017年6月,他伙同他的哥哥委托刘某、韩某等经营的印刷公司自行印刷该类书籍,准备再次销售两万册。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皇甫长城透露,公安机关在印刷公司仓库内查获印制的教辅书籍近10万册。案发后,经权利人认定,这些书籍都是侵权作品。
  
  这个案子与一般案件的不同之处,侵犯的对象是小学教辅教材著作权;是上海检察机关通过认罪认罚制度探索确立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对权利人赔偿机制的一个典型案例。
  
  在侵犯著作权类案件中,对权利人的赔偿数额认定一直是个难题。皇甫长城表示,从著作权侵权司法实践来看,侵权人给予权利人的赔偿,首先考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再考虑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当事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促成了双方和解。
  
  承办检察官反复多次地和涉案4名被告人做了释法说理,告诉他们认罪认罚法律后果。确定和解的标准主要在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怎么定?我们采取了出版行业一般市场的标准,一本教辅类教材成本大致是定价的27%到30%。最低售价是定价5成左右。章氏兄弟涉案的册数计算下来,出版社最低损失额有16万。
  
  从以往的实践来看,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法第一时间了解到被侵权的情况,对案件不知情、不参与,其损失难以在刑事诉讼中得到直接合理的赔偿,无形中增加了维权成本。本案中,作为被害单位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不仅第一时间收到上海市检察院发放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还挽回了企业的损失。出版社副总编刘广汉说,
  
  《日有所诵》每年300万的销量,全国盗版量非常大,盗版量1比1。每个出版社都遭遇盗版的困扰,但大家觉得用法律手段打击盗版,要动用很多法律资源,有成本时间长,很多出版社不愿意做。这个案件办理的结果对犯罪分子的侵权行为是有震慑作用的,对同行也是一个示范作用。
  
  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中,本市继续创新机制,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表示,
  
  今年5月份我们更进一步,涉及知识产权的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也向权利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