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合肥市工商局
现如今,名牌产品极易受到假冒侵权,除了假冒品牌鞋、服装、白酒等,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等新兴领域也成为打击假冒侵权的重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合肥市工商局发布2017年度十大打假案例,并进行了点评,提醒消费者购买品牌产品时还需擦亮眼。
1、安徽老庄酒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2017年7月13日,合肥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对安徽老庄酒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合肥市瑶海区北二环与新蚌埠路交口向西200米的住所进行监督检查,查获其生产的“羊栏山陈酿白酒”共14700瓶,及用于生产“羊栏山陈酿白酒” 商品标识、外包装箱。涉案商品标识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牛栏山”系列注册商标相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其行为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合肥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依法没收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14700瓶,标识3箱、纸箱35个,并处以罚款2万元。
点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商品使用的“羊栏山”标识与牛栏山酒厂的“牛栏山”注册商标比对看出,标识的整体颜色、图案以及手写体“羊栏山”与牛栏山酒厂注册的商标相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的现象,当事人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2、合肥瑶海区双友木业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板材案
2017年4月,合肥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建材商品质量抽检,合肥瑶海区双友木业经营部经销的“双友”牌EO级精品全方生态板、免漆板和“王中王”牌E0级健康家居免漆生态板经检测机构检验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2017年3月份当事人从浙江双友木业有限公司购进 “双友”牌精品全方生态板52张、雨丝银橡免漆板72张、大浮雕免漆板59张。进价均为158元/张,2017年4月,当事人购进“王中王”牌健康家居免漆生态板101张。进价均为75元/张,当事人经销的不合格板材货值金额为48576元。合肥市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板材10张、没收违法所得236元、并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对此加强检测、监管、执法,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需要。
3、销售假冒“adidas”、“NIKE”、“NEW BALANCE”服装、鞋案
2017年6月28日,合肥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对在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步行街“尚街商城”大门口东边档口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标注“adidas”、“NIKE”、“NEW BALANCE”等注册商标的运动鞋、T恤衫、裤子等商品,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新平衡运动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运动鞋、T恤衫、裤子等商品为侵犯“adidas”、“NIKE”、“ NEW BALANCE”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按照涉案商品的销售标价计算,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达到597052元,已涉嫌构成犯罪,合肥市工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点评:这是一起典型的经销假冒名牌商品的案件。耐克、阿迪达斯是广大消费者耳熟能详的运动品牌,当事人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商品,侵犯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更是欺骗消费者的售假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4、上海宫泽钢结构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7年9月20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上海宫泽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2720号招商局合肥物流分发中心二期工程中销售侵犯“欧文斯科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玻璃棉。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当场发现涉嫌侵犯“欧文斯科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玻璃棉209卷。经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现场鉴定,这209卷玻璃棉都是侵犯“欧文斯科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涉案金额33440元。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欧文斯科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玻璃棉209卷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侵权商品,隐蔽性较强,不易发现,极易形成监管执法盲区盲点。本案中,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到工地现场及时执法,在查处行动中搜集侵权商品及其他相关证据,依法履职,准确认定,既严厉打击了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又依法维护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注册商标权利人好评。
5、销售假酒案
2017年9月27日,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在对位于巢湖市银屏镇白牡山行政村周店村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标称江苏洋酒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系列白洒涉嫌假冒,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9月购进标称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之蓝”白酒126瓶, “天之蓝”白酒54瓶, “梦之蓝”白酒16瓶,上述白酒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现场鉴定均属假冒该公司产品。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105元/瓶的价格售出“海之蓝”白酒1瓶,非法经营额30930元。巢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依法没收当事人假冒“海之蓝”白酒125瓶,“天之蓝”白酒54瓶、“梦之蓝”白酒16瓶,共计195瓶,并处以罚款5万元。
点评:白酒是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的日常消费品,一直是广大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商品,也是工商部门打击假冒侵权重点领域。本案中,办案机构经过调查取证,最终认定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不仅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净化了酒类市场环境,体现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保民生、重民生,保障食品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6、合肥汇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联想、华硕电脑配件案
2016年12月,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合肥汇雪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包河区曙光21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标有ASUS华硕鼠标1915个,Lenovo联想光学鼠标914个,ThinkPad鼠标495个。经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和联想北京有限公司鉴定,上述ASUS华硕、Lenovo联想、ThinkPad鼠标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2017年6月,包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规定对当事人没收侵权ASUS华硕鼠标1915个,Lenovo联想光学鼠标914个,ThinkPad鼠标495个,并处以罚款6万元。
点评:名牌产品极易受到假冒侵权,近年来,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等新兴领域已成为打击假冒侵权的重点。联想、华硕是家喻户晓的名牌产品,假联想、华硕电脑配件流入市场,给联想、华硕品牌抹黑,给消费者在使用中“添堵”。本案经销商被处罚的数额比较大,这也是为了更好保护知名商标,打击不正当竞争。
7、靖江市春意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合肥第一分公司商标侵权案
2016年11月,合肥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反映靖江市春意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合肥第一分公司在合肥市宝利丰广场暖通工程中使用假冒品牌阀门,经查,当事人以安徽省合肥市宝利丰广场暖通工程的名义与他人签订《材料采购合同》,购进520个标注该品牌的阀门及其他配件送至宝利丰广场购物中心空调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上述产品经注册商标人上海良工阀门厂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的阀门。2017年6月,合肥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的良工阀门520个,并处罚款171164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高额利润的驱动是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主要原因。本案中,假冒阀门的价格不到正品价格一半,有些不法商贩为追求不法利益假冒名牌产品,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也侵害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假冒产品虽然价格低廉,但没有安全和售后保障,市场经营者要加强自律,提升知识产权意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假货横行。
8、销售假冒现代、起亚汽车配件案
2016年11月,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对位于合肥瑶海区凤阳东路凤翔家园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存放有多款在商品上及外包装上标注“现代”、“起亚”标识的汽车配件,经北京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上述涉案商品系“假冒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注册商标,以假充真的商品”。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陌生人手中以总价5640元购买标注“现代”标识的汽车配件421件、标注“起亚”标识汽车配件108件,这些假冒配件包括前照灯总成、进气软管、前杠、后杠灯、散热器面罩、后备箱亮条、前雾灯总成等。2017年1月,合肥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作出没收假冒“现代”、“起亚”汽车配件529件,并处以罚款67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汽车配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汽车配件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一直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假冒汽车配件由于不是由正规厂家生产,往往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工商部门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9、安徽雅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兔宝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7年2月20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反映安徽雅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施工工地内使用的“兔宝宝”牌字样的木工板材涉嫌商标侵权。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涉嫌侵权“兔宝宝”牌木工板64块。经“兔宝宝”牌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该“兔宝宝”牌木工板属于侵权商品。安徽雅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使用侵权的装饰材料(木工板),严重侵害了 “兔宝宝”注册商标权利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作出没收侵权木工板材64张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擅自使用“兔宝宝”牌注册商标木工板,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前,经销假冒侵权产品的现象比较突出,本案中当事人售假行为严重损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理应“重锤出击”。
10、合肥瑶海区星承百货商行销售假冒美菱电热水壶案
2017年6月,市工商局根据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对位于合肥临泉路安徽大市场的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注美菱商标的电热水壶15个,经美菱商标注册人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美菱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查,当事人共购进假冒美菱电热水壶32个,以38元对外销售17个。合肥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依法没收当事人假冒美菱电热水壶15个并处以罚款2500元。
点评: 美菱合肥本地的注册商标,也是全国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具有比一般注册商标更高的知名度,也凝聚了权利人更多的付出。我国对依法注册的驰名商标采取的是绝对保护主义,即禁止他人在其它商品,包括与驰名商标商品不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当事人行为不仅损害美菱商标注册人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更损害了合肥的城市形象,对此类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