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更正的相关规定

  商标申请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商标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申请人可申请商标更正,商标局将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对错误进行更正。商标更正有两种,一种是注册人或代理人的笔误,另一种是商标局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时,在录入或扫描过程中将个别内容弄错的。

  商标更正分为实质性错误与非实质性错误。实质性错误通常因申请人原因,导致注册人名义、权利客体即商标、或者申请注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申请人或注册人名义不同,与申请人原本欲申请注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同等。不涉及以上情况为非实质性错误,如申请人名义中的字号填写有误的,应当由申请人请求变更名义;再如,如果申请书上的商标不是申请人需要申请注册的商标,并且申请人需要更换的,应当由申请人另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