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产法院(法庭)案件管辖汇总

  随着西安、宁波、郑州、杭州、合肥、南京、天津、深圳、武汉、青岛、长沙、成都、济南、苏州和福州共15家知识产权法庭全部挂牌完毕,与北上广3家知识产权法院一起,共同构成了中国知识产权“15+3”的新的大保护格局。
  
  1、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一)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二)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合同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三)对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但是当事人依法向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五)除本规定第一条第(四)项之外的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一)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上海基层法院集中管辖: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浦东新区辖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黄浦区、长宁区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杨浦区人民法院管辖杨浦区、虹口区、宝山区、崇明县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徐汇区人民法院管辖徐汇区、松江区、金山区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闵行区人民法院管辖闵行区、奉贤区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普陀区人民法院管辖普陀区、静安区、嘉定区、青浦区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
  
  在广东省内跨区域管辖(除深圳市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一审民事案件;管辖对广州市、区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管辖广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裁判的上诉案件。
  
  1、西安知识产权法庭
  
  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发生在陕西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发生在西安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及不服西安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2、宁波知识产权法庭
  
  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为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管辖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5市。在跨区管辖范围内,对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在内的共计5类案件的审理。
  
  3、郑州知识产权法庭
  
  郑州知识产权法庭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受理范围包括:发生在河南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发生在郑州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有关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不服郑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4、杭州知识产权法庭
  
  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的专门审判机构,跨区管辖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6市辖区。在跨区管辖范围内,对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在内的共计5类案件的审理。
  
  5、合肥知识产权法庭
  
  合肥知识产权法庭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发生在安徽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发生在合肥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服合肥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6、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为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管辖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连云港市。在跨区管辖范围内,对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应当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不服南京市辖区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等。
  
  7、天津知识产权法庭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是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设的审判机构,受理范围包括:发生在天津市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案件;发生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关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但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除外;不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8、深圳知识产权法庭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管辖以下知识产权案件:深圳市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深圳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等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深圳市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深圳市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及垄断行政案件;不服深圳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9、武汉知识产权法庭
  
  武汉知识产权法庭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管辖武汉市辖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全省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10、青岛知识产权法庭
  
  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管辖青岛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日照市。在跨区管辖范围内,对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发生在青岛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服青岛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11、长沙知识产权法庭
  
  长沙知识产权法庭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发生在湖南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发生在长沙市辖区内有关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不服长沙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12、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
  
  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跨区域受理全省范围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垄断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受理全市范围内诉讼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有关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以及不服成都市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13、济南知识产权法庭
  
  济南知识产权法庭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管辖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莱芜市、滨州市、德州市、聊城市、临沂市、菏泽市。在跨区管辖范围内,对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发生在济南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服济南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14、苏州知识产权法庭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管辖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在跨区管辖范围内,管辖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发生在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发生在辖区内,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应当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不服苏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15、福州知识产权法庭
  
  福州知识产权法庭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发生在福建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发生在福州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及不服福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