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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线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李京鹏 李磊) 党的十九大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主导作用,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3月4日,记者从全国两会上获悉,安徽代表团认为,作为“中部崛起创新高地”,安徽具有旺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和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专门化建设的良好基础,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条件已经具备。
因此,希望国家能够批准在安徽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辐射安徽全省乃至周边地区,回应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旺盛需求,改变现行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与社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之间的不平衡状况。
安徽是全国第二个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省、国家首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之一,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2013年以来,安徽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中部地区前列,共有62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其中一等奖3项,65项发明专利获国家专利奖,其中金奖3项,取得了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我省主持或参与完成的“墨子”“悟空”和“天宫”作为重大科技成果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安徽科技创新进入跟跑到并跑领跑的历史性阶段。
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是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建设做出的顶层制度设计。实践经验表明,知识产权法院是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司法需求的重要途径。据悉,2017年8月30日,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法庭成立6个月以来,收案量与其成立前合肥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2017年1至8月相比,增幅高达70%,凸显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对司法保护需求的激发作用。
随着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的运转,其作为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在人员设置、专业水平、组织架构等方面的固有局限性也逐渐显露,进一步健全安徽省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的社会呼声依然高涨,反映出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尚不能完全满足当前我省知识产权司法需求。
2018年,安徽“两会”上,争取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仍是代表委员热议内容。在合肥中院举办的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与发展座谈会上,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工商局、合肥市广电中心、合肥市公安局、安徽大学法学院、中科院等20多家机关单位、协会团体、大专院校和部分创新型企业代表到会发言。部分代表结合自身诉讼经历,指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后集中管辖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对统一裁判尺度具有一定作用,但由于其审判力量、专业化程度等方面仍受中院内设机构定位限制,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对将其列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存有种种顾虑,大量案件因此没有进入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的诉讼程序,既不利于保护权利人创新热情,也阻碍了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安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巨大的潜在需求使得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成为全省创新主体的普遍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