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收费标准的公告(第246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收费标准,原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44号公告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收费标准同时废止。现将执行标准公告如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标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于执行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收费标准的公告(第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