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专利权可能增加的好处?——避税

  近几年中,人们似乎对无形资产越来越感兴趣,特别是智慧财产以及其中之专利权。这是因为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如果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明智的评估及运用,就可以使得企业获得额外的收入。

  一般典型所感兴趣的部分是在于专利价值及专利组合之评估。这些资产价值的评估一直是一门艺术而不仅只是科学,如同柯达公司在2012-13年的破产事件所彰显者,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资产来评估其之价值,会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在柯达仍然是一个很活跃的公司时,其之专利组合具有估计超过20亿美元的价值。虽然在考量给付摩托罗拉移动及AOL的专利组合之金额下,这样的价值并不算太突出。然而,当柯达在不久之后申请破产时,其专利组合之价值就仅只剩下不到当初所预估的十分之一。有些评论员便严厉指责美国银行高估了这些专利组合之价值,但是事实上这些估价结果至少部分上或许是正确的。因为其等之价值在柯达公司营运良好时,而不是在柯达公司开始被清算人进行资产清算,以取回一些金钱之时(在这段期间技术或许也将会被移转),往往会是比较高的。因此,专利组合的价值必须在一段非常特定之时间区段内进行评估认定,并且往往会与其之运用目的有关。

  在上述之柯达的案例中,也说明了专利权的评估并不是一件象是仅评估银行及会计师帐目内的数字之一般资产价值一样的简单工作,而实际上应该要寻求专利专业人员来进行更进一步的评估。

  另一项会造成人们对于专利权的兴趣日渐增长之原因,在于其可以做为一间公司在某些国家中之避税手段上的价值。

  在过去几年中,至少有12个国家对于与特别是专利之智慧财产权相关的组合,已经导入了租税减免制度(租税优惠政策,patent box)。

  这些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去展开研究并产出一些创新发明,然后可以在该国家中进一步藉由IP权来保护企业利益,进而藉此为国家整体增进一些利益。然而,有些公司被指控将智慧财产权(甚至是专利权),视为低税赋地区/国家中之可以产生收益的资产,以回避在产生最初获益时之其他地区/国家中,所需支付之较高额度的公司税,借以作为主动避税的手段。

  这种避税方式是否可以在程度上可以被归类为是「主动」避税,仍然会与专利的价值以及税则制度的规定方式,有着相当程度的关联性。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Organization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与20国集团(G20),最近公布了一份能够有效地打击损害税收之行为的详细报告,而其中之部分细节便与智慧财产权减免税务制度有关。

  其之结论是,诸如专利权这般可以刺激研发的租税减免制度,就整体而言是有利的租税计划,然而例如商标之其他与营销有关的智慧财产权资产,则不应该享有租税优惠。

  该份报告主要的建议内容是,国家或益与智慧财产权之间必须要有清楚而明确的关联。尽管这在未来也许会导致复杂的计算,但是作者仍特别指出,参与的企业仍然可能会为了要拓展来自于选择性租税优惠并获益之机会,而选择此一方案。该份报告之目的主要是为了要调和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域或国家之间的税收制度,而这种调和过程也可能会降低整体之复杂性。

  根据这份报告的结果,检视公司是否会针对专利以及其之价值评估,而不是仅仅着眼于避税之目的来投入更多心力,将会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符合在这份报告中所述之与专利价值有关的趋势变化之一项范例,就是以往对于租税优惠政策相当严苛(特别是相较于英国的租税优惠政策)的德国,现在则已经显示正在考虑在德国引进类似的租税优惠政策。

  作者:郭史蒂夫

  来源:优智博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