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审判大数据 (2014.11.6-2017.6.30)

  通过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11月6日建院以来至2017年6月30日审结的1813起专利案件进行分析可知,其中包括专利民事纠纷682件(占比37.6%),专利行政纠纷1131件(占比62.4%)。在专利民事案件中,侵犯专利权纠纷668件,专利权权属纠纷14件;在专利行政案件中,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758件,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335件,其他专利行政纠纷38件。上述结案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当前的专利审判工作。

  1、侵犯专利权纠纷多以裁定形式结案,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案件中原告胜诉率高。

  在668起侵犯专利权纠纷中,仅有142起以判决形式结案,另有4起以调解形式结案,余下522起均以裁定形式结案,裁定结案占比高达78.1%。原因主要在于涉案专利的权利稳定性在侵权诉讼中遭受挑战,部分原告因担心专利被无效而主动撤诉,部分原告的起诉则因其专利权已被宣告无效而被法院裁定驳回。除此之外,当事人经调解或和解后撤诉、经法院释明后撤诉也占不小比例,表明判决并非现阶段专利民事纠纷解决的最终形式,多元化纠纷化解的意识和方式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但是,在以判决形式结案的142起案件中,原告共胜诉116起,胜诉率高达81.7%。

  2、专利纠纷数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

  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专利纠纷不仅见于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同样还见于对他人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的情形:(1)侵犯专利权纠纷。在668起侵犯专利权纠纷中,中国大陆地区共186位权利人提起594起诉讼,权利人所在地数量前三位依次为北京69位(占比37.1%)、广东34位(占比18.3%)、浙江15位(占比8.1%)。

  在北京市范围内,共69位权利人提起253起诉讼,且主要集中在经济总量居于全市前两位的海淀区和朝阳区,分别为18位和14位。另外,共有37位涉外和涉港澳台权利人提起74起诉讼,权利人数量前两位分别为日本8位、美国6位。从被告所在地分布看,北京、广东、浙江同样在数量上名列前三。(2)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在576起以判决结案的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中,中国大陆地区共614人次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其中广东154人次、北京92人次、浙江59人次、上海59人次;

  涉外和涉港澳台共20人次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其中美国6人次、日本5人次,分居前两位。综合考虑上述侵权和无效纠纷情况,即便剔除法院所在地因素对北京涉案主体数量的影响,以上数据仍然能够表明,专利纠纷数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区域经济越发达,专利纠纷越频发。

  3、专利民事纠纷与专利行政纠纷所涉技术领域存在差异

  根据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分类)的分类标准,在能体现专利技术领域信息的142份民事裁判文书中,各技术领域案件数量及占比分别为人类生活必需43起(30.3%)、电学28起(19.7%)、作业运输17起(12.0%)、固定建筑物17起(12.0%)、化学冶金15起(10.6%)、物理14起(9.9%)、机械工程6起(4.2%)、纺织造纸2起(1.3%)。

  而在能体现专利技术领域信息的720份专利权无效和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裁判文书中,各技术领域的案件数量及占比较专利民事纠纷有所变化,分别为化学冶金143起(19.9%)、作业运输133起(18.5%)、电学114起(15.8%)、机械工程104起(14.4%)、人类生活必需102起(14.2%)、物理58起(8.1%)、固定建筑物55起(7.6%)、纺织造纸11起(1.5%)。上述数据表明,专利民事纠纷与专利行政纠纷在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例如人类生活必需、电学等属于现阶段专利侵权纠纷较为高发的技术领域,该领域权利人维权意识较强,专利技术运用较为活跃,而化学冶金、作业运输等则多属于已经完成专利布局或正在进行专利布局的领域。

  4、国内外权利人存在较为明显差异。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主体类型。在提起侵犯专利权之诉的186位中国大陆地区权利人中,法人与自然人分别为120位和66位,二者比例约为1.8:1。

  而在提起侵犯专利权之诉的37位涉外涉港澳台权利人中,法人与自然人分别为34位和3位,二者比例约为11.3:1。我国现有专利制度对于专利授权较为有利,但上述数据也表明,中国大陆地区自然人在取得专利权并用以维权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已经成为专利诉讼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专利领域的具体体现。(2)专利权类型和领域。中国大陆地区权利人拥有的专利权类型在数量占比上依次为外观设计专利(51.7%)、发明专利(29.8%)、实用新型专利(18.5%),涉外和涉港澳台在数量占比上则依次为发明专利(75.7%)、外观设计专利(21.6%)、实用新型专利(2.7%)。另外,在提起侵犯专利权之诉的数量位居前十的权利人中,中国大陆地区共有8位权利人主张外观设计专利权,主要涉及家具、箱包、日用品领域,仅2位主张发明专利,相关产品分别为防火材料和榨汁机;涉外和涉港澳台共有7位权利人主张发明专利,主要涉及通讯、计算机、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另有3位主张外观设计专利。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中国大陆地区权利人,还是涉外和涉港澳台权利人,均很少选择以实用新型专利主张权利(在权利人专利类型占比中分别为18.5%和2.7%),且胜诉率仅为38.9%,显著低于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胜诉率,在维权方面较为弱势。

  5、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持续提升。

  权利人共在116起侵犯专利权纠纷中胜诉,所获得的侵权赔偿呈现显著上升趋势,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上半年的平均判赔金额分别为35万元、102.4万元和110.3万元

  从诉请赔偿金额获得法院支持的比例看,中国大陆地区权利人2015年平均诉请赔偿金额为63.5万元,平均判赔金额28.3万元,平均获赔支持率为44.6%。2016年,平均诉请赔偿金额增加到187.7万元(同比增长195.6 %),平均判赔金额108.1万元(同比增长282.0 %),平均获赔支持率达57.6%(提升13个百分点)。2017年上半年,权利人平均诉请赔偿金额为126.4万元,平均判赔金额110.8万元,平均获赔支持率进一步提升至87.7%。虽然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由于样本数据较少(共10件)而缺乏统计意义,但平均获赔支持率也同样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以上数据充分显示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坚定决心。

  在上述胜诉判决中,还出现了9起未判决停止侵权的案件,其中3起是由于专利权期限届满、3起是由于被告仅为市场经营者、2起系因原告未主张停止侵权、1起系因侵权行为已经停止,尚未出现基于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考量而不判决停止侵权的情形。但随着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等涉及多方利益的案件不断增多,法院未来在此方面是否会有所突破值得关注。

  6、京外及涉外涉港澳台主体受到平等保护

  在以判决结案的侵犯专利权纠纷中,中国大陆地区权利人在129起案件中胜诉106起,胜诉率为82.2%。其中,北京权利人在47起案件中胜诉39起,胜诉率为83.0%;京外权利人在82起案件中胜诉67起,胜诉率为81.7%,与北京权利人胜诉率几乎持平。涉外和涉港澳台权利人在13起案件中胜诉10起,胜诉率为76.9%,略低于中国大陆地区权利人胜诉率。

  但在判赔数额方面,涉外和涉港澳台权利人平均所获赔偿为102.2万元,明显超过中国大陆地区权利人75.7万元的同期平均所获赔偿额。综合以上数据可以得出初步结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专利保护方面基本上实现了对北京内外、中国内外各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7、司法审查总体上对权利人更为有利

  一方面,对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持续提升表明了司法对专利价值的充分认可,有利于激励现有和潜在的权利人加强创新、扩大生产。另一方面,在以判决结案的576起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在233起(占比40.5%)案件中维持专利权有效,在343起(占比59.5%)案件中宣告专利权无效。但在上述行政决定进入司法程序后,维持专利权有效的行政决定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34件(发明13件、实用新型12件、外观设计9件),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政决定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44件(发明17件、实用新型21件、外观设计6件)。综合考虑司法审查后的撤销情况,则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案件数量应调整为243件,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案件数量应调整为333件,二者占比分别为42.2%和57.8%,即在经过司法审查后,专利权被维持有效的比例上升了1.7个百分点。

  另外,在335起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撤销行政决定27件,撤销率为8.1%,高于同类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之前的撤销率。以上情况表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专利权的获得和保护总体上持积极和肯定态度。同时,受益于专业化审判、技术调查官、专业化人民陪审员等审判机制改革,法官的司法能力得到了实质提升,司法审查更加权威有力,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正在各个细分领域得到具体体现。

  8、原被告均涉外和均涉外埠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加

  在已审结的专利民事纠纷中,原被告均涉外的案件2015年仅1件,2016年增加至3件。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当前案件受理情况看,此类案件未来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另外,原被告均涉外埠的案件2015年共51件,2016年增加至65件,2017年上半年已审结48件,同样呈现出明显的逐年增长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国大陆地区权利人提起侵犯专利权之诉的594起案件中,共涉及622位被告,其中北京被告348位,占比仅55.9%,意味着京外被告的比例达44.1%。涉外涉港澳台权利人提起侵犯专利权之诉的74起案件中,共涉及93位被告,其中北京被告39位,占比仅41.9%,京外被告比例高达58.1%。在我国法律规定以被告住所地作为主要管辖连接点的情况下,还出现了上述如此之高的京外被告比例,表明国内外权利人更愿意选择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专利民事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的地位正在逐步确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委托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以2014年11月6日——2017年6月30日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1813起专利案件为样本进行分析,国双公司的分析报告为本文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在此鸣谢。